新华网广州7月2日电(记者 陈寂)广东省纪委2日向外通报9起近期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涉及土地转让、征地补偿、毁坏农地、农村公共经费等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不同领域,其中包括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案,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等。
据通报,陈镇光在2008年至2012年担任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140191元,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11589元拿到村财务报销。此外,陈镇光还存在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89.72亩、非法出卖山地造坟、对总投资超过400万元的学校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已发包的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499亩林木被滥伐等违纪违法行为。陈镇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通报称,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金联等4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59480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8642元。李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通报,柯任喜在2005年至2012年担任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业发包收入126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利约20万元。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广东省纪委通报的案件还包括: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农用地案,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作者:陈寂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