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分析师认为,日本政府正式解禁集体自卫权,意味着日本将摆脱发展军事力量、参加海外军事行动的限制,今后一旦日本主动使用武力,“自卫队”将实际上成为军队。
安保政策的重大变化
7月1日下午,日本政府召开临时内阁会议,通过了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这意味着日本战后以专守防卫为主的安保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
该内阁决议案推翻了日本历届内阁遵守的“自卫权发动三条件”,提出新的“武力行使三条件”:一、日本遭到武力攻击,或与日本关系密切国家遭到武力攻击,威胁到日本的存亡,从根本上对日本国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构成明确危险;二、为保护国家和国民,没有其他适当手段可以排除上述攻击;三、武力行使限于“必要最小限度”。决议案称,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日本作为“自卫”手段行使武力。
这份决议案还将允许日本自卫队在“非战斗现场”对其他国家的军事行动进行后方支援,并要求对介于军事冲突与和平状态之间的“灰色地带”事态加强应对,简化下令出动日本自卫队的手续。决议案同时规定,在出动自卫队前会事先征求国会同意。
不过,决议案的通过并不意味着日本自卫队可以马上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政府还需要对《自卫队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将在今年10月举行的临时国会进行审议。如果相关法律获得通过,日本即使没有直接遭受攻击,也可参与针对他国的战争。
主动参与海外军事行动
日本共同社解读,集体自卫权解禁后,即便自身未受攻击,日本也可以为协防“关系密切”的国家而使用武力。以宪法第九条宗旨为依据的“专守防卫”理念可能被束之高阁。
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部研究员袁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解禁集体自卫权对日本战后军事力量发展有跨时代的意义,意味着日本能够以“关系密切”、“友好”的国家遭受攻击为名义,主动参与一些超越本土防卫、非作战行动之外的军事行动。比如,以前是美国能够帮日本,而日本不能帮美国,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可以帮美国“反击”第三方的“进攻”。相比以前的专守防卫,这一点变化非常大。
袁杨举例说,以前,日本自卫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时,主要承担建设和平任务,往往是在后方,而且是停战、停火之后。按照日方的说法,不能参加维和行动主体业务,只能参加一些附属性质的业务。而集体自卫权解禁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日本自卫队可以参加一些具体行动,可能以武装力量的形式出现在国际维和行动中。一支武装力量如果能够在海外执行一些武装性任务,实际上就具有军队的性质。
谨慎且有限度地突破限制
解禁集体自卫权可以使日本发展军事力量摆脱诸多限制。袁杨说,以前,自卫队武器装备发展受到一些具体限制,比如不能有进攻性武器,导弹射程被限于较短距离。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军事力量可能会慢慢有所发展,不过会有一定限度”。
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刘卫东认为,日本政府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获得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法律权利,但具体行使时还是会相对慎重。这是因为周边国家中,不光中国,与日本同为美国盟友的韩国对此也很敏感。
刘卫东认为,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不会马上变得咄咄逼人。实际上,日本今后行使集体自卫权,还是会由美国主导,依然是日本配合美国行动。据新华社
回应
外交部:不得损害中国安全利益
新华社电(记者 张鹏雄 白洁)针对日本政府通过有关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一事,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日敦促日方切实尊重亚洲邻国的正当安全关切,慎重处理有关问题,不得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
洪磊在当天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日本在军事安全领域的政策动向历来受到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一段时间以来,日本执政当局一方面在历史问题上频频制造事端;一方面在军事安全领域采取前所未有的举措,使日本军事安全政策出现重大变化。人们不能不质疑日本是否要改变战后长期坚持的和平发展道路。“我们注意到日本国内对解禁集体自卫权也有强烈反对意见。”
洪磊表示,日本的国家发展走向归根结底应由广大日本人民来决定。中方反对日方蓄意制造所谓“中国威胁”来推进国内政治议程。中方敦促日方切实尊重亚洲邻国的正当安全关切,慎重处理有关问题,不得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不要损害地区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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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集体自卫权 安倍的三个歪理
日本政府7月1日在一片争议和抗议声中决定解禁集体自卫权。安倍上台以来,在各个场合作出种种不合逻辑的解释、辩护,试图为解禁正名。
歪理之一
国际形势变化和日本周边“威胁”扩大
2012年12月再次出任日本首相以来,安倍不断渲染日本受到所谓“威胁”,多次在国会声称:“日本领海接连受到侵犯。”《东京新闻》5月16日报道,安倍反复强调“围绕我国的安全环境正在进一步恶化”。《朝日新闻》网站报道,安倍去年7月22日在参议院选举后说:“在安全保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国民的安全,有必要继续讨论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问题。”又据《东京新闻》,一次,安倍甚至在国会举例说:“或许装扮成渔民的武装集团会登上我国的离岛,我们应该加强对这种‘灰色事态’的应对措施。”
歪理之二
日本解禁的“集体自卫权”同他国的集体自卫权不同
安倍晋三今年3月4日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就修改宪法解释以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一事说,日本的做法明显与他国可以行使的集体自卫权不同,“没有设想与他国军队一起在海外行使武力的事态”。他还表示,日本国民对此应该予以理解。
此前,在他设立的“安全保障法制基础再构筑恳谈会”一次讨论中,安倍解释说:“并不是说(解禁集体自卫权)就是要实际参加战斗,只是讨论能否搬运医药品和弹药。(我)所说的‘必要最小限度’的制约适用于全体自卫队。”今年5月15日,安倍再次表示:“自卫队绝不会以行使武力为目的参加他国的作战。”
歪理之三
解禁“集体自卫权”是为推行“积极的和平主义”
安倍晋三2013年9月访问美国时在纽约哈德逊研究所发表演讲,称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目的是使日本变成“为世界和平与稳定更积极作出贡献的国家”。而他提倡的“积极的和平主义”是指日本身为经济大国,应该加强军事和外交方面的作用,以符合其经济实力。
安倍同月在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讲,再次提出日本外交和安保的基本理念“积极的和平主义”,声称,要将趋于内向的日本国民的视线转向国际问题,争取“让日本承担更大的责任”。
夏文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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