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湖南娄底中院对一起抢劫案二审公开宣判,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为由宣告上诉人欧阳佳无罪,当庭释放。在此之前,欧阳佳曾先后被判10年6个月和8年的有期徒刑。今日的宣判也意味着这个在看守所待了5年的24岁少年“沉冤得雪”。南都记者第一时间与他做了电话连线—
南都:被关5年,重获自由,现在心情如何?
欧阳佳:像在水里憋了好长一口气,终于出了。这的感谢我的家人和律师的努力。
南都:你何时知道自己被判无罪的?
欧阳佳:听法官宣读时我才知道,之前从看守所出来,他们让我脱了号服,但并没告诉我获得自由了。
南都:还记得当时被抓的情景吗?
欧阳佳:记得很清楚,5年前的一天办案的警察到了我家,说是找我哥欧阳望,我哥在广东打工,根本不在家。我就跟警察回去协助调查,没想到就被抓起来了,还打我,让我承认持刀抢劫。
南都:在审讯时,你承认过吗?
欧阳佳:我什么都不知道,一直没承认。
南都:前两次判决都判了你有罪,当时是怎么想的?
欧阳佳:当时就觉得自己命不好,家里没能力弄我出去,自己这辈子没什么希望了。
南都:那后来又怎么频频上诉呢?
欧阳佳:我想着也就是走个过程,没想到真的可以翻案。
南都:这5年在看守所怎么过来的?
欧阳佳:每天的日子都差不多,起床,跑步,生产打火机。管教干部和周围的人都对我挺好的,很同情我,所以也没吃太多苦。
南都:未来的打算是怎样?
欧阳佳:我还没想那么远,甚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清白了,毕竟被关了这么久。我就想快点回家,好好调整下,多陪陪妈妈,然后再慢慢适应社会。
南都:对你这个案子的办案人员有什么想说的吗?
欧阳佳:说良心话,没放出来之前我对他们只有仇恨,甚至想过出去后报复他们,但现在放松多了,只是觉得他们不能乱办案,还是要多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南都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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