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河干不干净,单凭数据恐怕很难让人判断,如果河水能够饮用、可以游泳,才能令人信服。记者昨天获悉,浙江省首个“可游泳河段”出炉,具体位于金华浦江县的浦阳江同乐段、壶源江大袱段,这两个河段达到了地表水质要求,符合游泳区的标准。浦江县还组织了140位干部下水体验,并决定把这两河段建成天然游泳场所。
“是否可以游泳,嘴上说了不算,要我们自己跳进河里,游给人民群众看,才能够让人民群众信服。”6月26日,在浙江省“可游泳河段”申报活动的视频会议上,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临生说出了这句话。“治水”是浙江省今年的工作重点,为了检验和巩固“五水共治”的成果,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开展申报可游泳的河段活动。
据了解,各地申报的河段,必须是辖区内河流经过“五水共治”后水质有明显改善,并经过水利、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水情、水文、水质、卫生检测等后,符合环保、卫生、安全标准,适合开展群众性游泳的河段。也就是说,申报的河段要满足两个要求,一是水质有改善的,二是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怎样的水质才算是达到游泳标准呢?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须是三类以上。浦阳江同乐段就达到了地表水三类水质要求,而壶源江大袱段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三项指标分别为1.86mg/L、0.14mg/L、0.054mg/L,更是达到了地表水二类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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