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7月17日消息(记者梁明星)昨日(16日)上午,安庆市原政府副秘书长刘春生涉嫌受贿案在安庆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春生在任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共计64.8万元人民币、3.5万元购物卡、8000元购衣券,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春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日宣判。
刘春生,安徽桐城市人,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00年至2013年12月,先后担任安庆市土地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正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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