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洪雪) 2004年,山西省翼城县西上卫村农民李长有被指控杀了12岁的妻弟,之后近10年经历7次开庭,二次被判死刑、二次被判死缓,李长有仍然坚称无罪而上诉。
直到2013年9月8日,李长有在看守所突然接到管教转过来的一张纸条,上面赫然写着:只要你一个人将杀人的事承担下来,我俩每人各给你10万。
看守所将这张“真凶”写的纸条交到山西省高院。
目前,经历四次判决,被关押近10年的李长有正等待最终判决结果。
离奇凶案
12岁男孩失踪 “姐夫”疑点最大
2004年10月13日中午,家住山西省翼城县西上卫村的韩燕(化名)挺着将要分娩的大肚子,拿着饭盒走进了中卫中学,12岁的弟弟小凯(化名)在这里上学。敲开寝室的门,小凯不在,教室、操场转了一大圈,仍没有弟弟的身影。
韩燕拿出电话拨通了妈妈王某的电话,称弟弟找不到了。王某便询问正在她家干活的女婿李长有,李长有答,“我昨晚让李军义把小凯送回学校了啊?”。随后,一家人全部出动,焦急地去找小凯。
当日下午两三点钟,王某家的电话响了,“你家的娃在临汾鼓楼一带。”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说完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王某和女婿李长有包了一辆车赶往临汾市,到了鼓楼附近。李长有找了个借口自己出去了,回来后李长有告诉王某,说有人给他打电话说小凯被绑架了,让家里人用1万元赎人。
俩人急忙回到翼城县筹钱。此后几天,李长有时不时地告诉王某,说绑匪打来电话催促给钱,但是王某和韩燕发现,绑匪打电话不是打到王某家,总是给李长有打电话,由李长有传话。
小凯的同学也证明,事发前一天下午,同学们最后一次看到小凯时,是李长有到学校接小凯出去吃饭,也就是说李长有是最后一个见到小凯的人,种种疑点集中到了李长有身上。
于是,2004年10月20日,翼城公安局民警将在医院陪妻子韩燕待产的李长有带走。
尸体现于枯井 检方指控“姐夫”作案
“人在大学生农场附近的一口井里。”一到派出所,李长有就“招了”,称董强告诉他死尸在大学生农场井里。警方赶到现场,从井里捞出了小凯的尸体。小凯是怎么被杀的呢?
检方起诉书指控:2004年10月12日,李长有在翼城县中卫乡北绛村岳母王某家帮忙干农活,王某让李长有到学校看望小凯,并让其给小凯零花钱。
当天17时30分左右,李长有骑摩托车将小凯从学校接走,后与李军义、董强到华鑫面食馆一起喝酒吃饭。22时许,四人又在中卫村王月琴门市部买东西吃,十几分钟后离开。李长有骑摩托车带小凯与李、董二人在木坂路口分手。
当天23时许,李长有将小凯带至翼城县西上卫村麦田内一废弃的枯井旁,用手掐住小凯的脖子,在小凯濒死过程中又用石头砸其头部,致小凯死亡后将尸体扔进枯井内盖上石板后逃离。
而李长有杀害小凯的动机则是李长有与小凯的姐姐韩燕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小凯将李长有、韩燕二人吵架一事告诉了母亲王某。李长有为此怀恨在心,报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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