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揭阳讯 揭阳市一涉黑组织十年来在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周边进行聚众斗殴、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对揭西“上浦事件”主犯吴桂存、郭武财等16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吴桂存、郭武财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和有期徒刑19年。
村支书竟是“黑老大”
这起涉黑团伙案的“老大”吴桂存绰号叫阿包(1964年10月17日出生),原系揭西县棉湖镇新湖村支部书记,揭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揭西县第九届人大代表。另一个主犯郭武财(1973年10月11日出生),系揭西县万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桂存利用其地位和社会关系,通过非法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非法采矿等行为攫取暴利,后来又通过分配干股的方式吸收郭武财加入其团伙,逐步形成了以吴桂存为首,以郭武财等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揭西县棉湖镇周边地区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行贿、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1月17日,万丰公司与揭西县棉湖镇上浦村签订合同,租用上浦村400多亩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同年2月11日,部分村民在村委会前悬挂标语反对租地。2013年2月22日10时许,吴桂存、郭武财纠集100多人驾乘30多辆汽车,持铁铲或木棍窜到上浦村恐吓、殴打村民,造成了多名村民受伤,29辆汽车被砸毁或烧毁。
涉黑团伙犯了八宗罪
法院认为,吴桂存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行贿罪等8项罪行,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60万元、罚金人民币84万元;判处郭武财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他14名涉案成员依法判处12年6个月至1年7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 林明声 林鸿 通讯员 范贞 张剑锋 林武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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