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大鹏新区举行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一名领导主动谈起了涉及刘东松的坝光拆迁案件,强调正在推进的坝光拆迁必须严明纪律,否则将会被严厉惩处。
深圳坝光七年拆迁,背后查出腐败窝案。
昨日下午,大鹏新区原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副局级干部刘东松涉嫌受贿一案在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刘东松被控受贿人民币44万元、港币105万元。刘东松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九单犯罪事实全部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
据悉,坝光拆迁腐败案件中,至少有9名公职人员落马,目前大部分案件已进入庭审程序。
作为坝光拆迁窝案中被查的最高级别官员,此案的查处显得颇为低调,深圳市纪委和监察机关此前并没有公布刘东松被调查的消息。
刘东松在法庭上供述,去年11月23日,深圳市纪委工作人员来到大鹏新区,直接把他叫到了新区党工委的办公室,随后将其带走。
公诉机关表示,纪检部门当时掌握了其收受深圳市宝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廷伟12万港元的受贿事实,刘东松主动交代了另外八单。刘东松及其辩护人认为这应该视为自首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则表示其没有自动投案只能视为坦白。
昨日庭审现场,法庭在确认刘东松能看懂起诉书后,没有按程序让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
南都记者注意到,起诉书指控刘东松受贿的具体事由主要包括:为他人承揽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搬迁理赔项目提供便利;为他人介绍坝光、土洋等村的城市化转地测绘工程;为建筑公司建设村民统建楼提供帮助;为他人推动旧改项目等。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些受贿事实均大多在其任龙岗区葵涌街道办副主任、主任期间,最大的一笔是为建筑公司建设村民统建楼提供帮助受贿50万港元。
除此之外,逢年过节收受红包也是刘东松受贿的一大重要来源。不少公司老总为了与其保持良好关系,每年中秋和春节都为其送去上万元的红包。有意思的是,刘东松在接受请托受贿时别人都送港币,逢年过节收红包时对方多送人民币。另外在2009年,刘东松位于龙岗中心城的新居入伙时,不少老板以乔迁之喜为名送来数万元的红包。
其人
70后副局 异常高调“自我膨胀”
年轻、精干、豪放、高调、前途无量,在2013年10月之前,刘东松给很多人的印象是这样的。
2011年12月30日,大鹏新区诞生,而在当月底,相关公示出炉,时任龙岗区葵涌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的刘东松拟任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综合办主任(副局级)。
此时,他刚满40岁。这个年龄能够进入区领导班子,位居副局级,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也不多。当时媒体在报道时特别提到了这一点。
刘东松,广东人,1.65米的个子,看上去非常精干。“他做事确实有自己的一套,年轻气盛,性格外向,说话很硬。”曾与刘一起共事的孙先生介绍,刘前后在葵涌工作了数年,即使中间离开,但也还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老葵涌人都知道刘的做事风格,非常高调,“甚至有些不顾及旁人的感受”。
今年初,大鹏新区举行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一名领导主动谈起了涉及刘东松的坝光拆迁案件。“刘东松属于个人膨胀,听说有人给他打电话让其帮忙求情说可以给他15万元,他说:‘我一个电话只值15万元?"
据了解,涉及到坝光拆迁案件的公务人员前后达10余人,可谓教训惨重。“可能他还是太顺利了,特别是后期做了新区综合办主任后,江湖气完全显露出来,飘飘然了。”大鹏新区一名工作人员说,此次的出事,可以说是刘东松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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