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告张帆神态自若辩称“正当防卫”,其律师做精神鉴定提议被否决
被害人家属:没有一个目击证人愿意出庭作证,昨临时决定撤回民事诉讼
晨报记者 舒晓程
昨日上午8时,烟台中院门口戒备森严,山东招远“5·28故意杀人案”在此进行了一审。
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被控故意杀人罪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故意杀人。在庭审过程中,张帆和张立冬神态自若,甚至露出笑容,而5名嫌犯中仅有两人认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指控:三主犯应数罪并罚
山东招远“5·28故意杀人案”定于昨日8时在烟台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据《法制晚报》报道,昨日6时许,烟台中院附近就戒备森严,四周停着警车,另有两辆黑色的写有“特警”字样的警车停在法院门口,一旁的特警荷枪实弹。
现场仅有少数媒体被允许进入,更多的媒体被拦在了法院门口。
据烟台中院的官方微博显示,昨日参加庭审的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2人、被害人亲属3人、新闻媒体记者15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92人。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为发展邪教组织成员,向被害人吴硕艳索要电话号码遭拒绝,即指认其为“恶魔”,残暴地将其杀害,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明知“全能神”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并被取缔,仍继续组织、纠集“全能神”教徒聚会,利用互联网、计算机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发展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应当数罪并罚。
此案还有一名未成年人涉案,将另案处理。
主犯:庭上坚称“正当防卫”
“5·28故意杀人案”的画面让公众记忆犹新,几名犯罪嫌疑人以残忍的手段将独自用餐的吴硕艳殴打致死,血洒麦当劳餐厅,场面触目惊心。
然而在昨日的庭审中,除了被告人张航及张巧联表示认罪、悔罪外,张帆、张立冬和吕迎春自始至终都没有对所作所为表达后悔与歉意,他们的辩解及表现令在场的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
据央广报道,在庭审现场,第一被告人张帆和第二被告人张立冬以及吕迎春始终坚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正当防卫”,他们在辩解中指出,自己最早是受到了“邪灵”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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