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2014年8月7日,中国网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对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等进行规定。对此,世界各国媒体和网友纷纷做出评价。
英国广播公司(BBC)8月7日对此事予以报道说,对于中国官方推出的新规定,不少网民在微博上纷纷发表评论。一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留言说,“早该清理了,虚假信息,心灵鸡汤满天飞。”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8月8日在报道中援引评论员Jeremy Goldkorn的话说,中国政府增加对微信的管制不会影响创新,因为微信的社交媒体和新闻信息功能与私人通信功能(替代传统私人短信、预订出租车、网上支付、理财和扫描二维码推销等)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泰国《经理报》网站8月10日发布了相关新闻,认为这是中国政府对网络空间进行治理的一项努力,是对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的规范。
波兰网友亚当表示,从长远来看,这一举措有利于中国即时通信工具,如微信等的健康有序发展,发布这一规定实际上有利于规范以微信为媒介的一些自媒体的发展,保证中国人的合法权益。
俄罗斯网友谢尔盖表示,只有在有序的、规范性的环境中,一些不健康的媒体内容才能被排除在外。长远来看,这一规定可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媒体发展环境,有利于广大民众的身心健康。对此,俄罗斯应该学习中国的经验,加强对即时通信工具的规范。
西班牙网友胡安·迭斯·埃切瓦里留言说:“中国政府出台相关的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人们的个人隐私,防止信息泄露,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以色列网友Lena Erenburg则留言,“真希望以色列也出台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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