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消息,今天,曾出版《吴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一书的媒体人万茵通过微博和博客,向中央巡视组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告发浙江东阳市政府的违法行为。
距吴英父亲和代理人被东阳市公安局拘留,已过去一个月。期间,万茵等几名媒体人曾被东阳市公安局调查。万茵认为,东阳市政府控制住吴永正等人并涉嫌恐吓记者,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中央巡视组在浙江时生出事端。
媒体人发公开信告发东阳市政府
万茵,现为媒体人,曾深度追踪吴英事件,并出版报告文学《吴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
万茵告发东阳市政府的起因是:7月29日,吴英案代理人之一的蔺文财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东阳警方刑拘;次日,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和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事拘留。
当时,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浙江省的工作动员会正在杭州召开。
万茵认为,东阳市政府选择这个时机控制住吴和蔺二人是为了防止他们向巡视组举报,再生事端,毕竟,自2007年东阳市政府首次处置吴英案资产以来,积累了系列社会矛盾。
并且,警方曾多次讯问蔺文财、吴永正及吴永正的小女儿吴玲玲、好友等众多外围证人时,是否向中央巡视组发送过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具体是什么内容。
万茵称东阳市公安局涉嫌恐吓记者
据新浪财经了解,在蔺文财和吴永正被刑事拘留之后,包括万茵和《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等几位媒体的记者曾被东阳市公安局要求调查取证,万茵本人当时也前往东阳市向公安机关说明了情况。
根据万茵的表述,当时东阳警方向记者调查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两点:一是记者在报道吴英与陈军的纷争时,是否知晓蔺文财等人有恶意诬告之嫌;二是在报道吴英案的过程中,记者是否存在被吴永正金钱“收买”。
万茵觉得十分可笑:“吴英案之所以多年来一直为媒体、公众以及党和国家的高层所关注,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复杂的社会动因,如此大规模的社会关注绝非金钱收买所能推动。”
他指出,在吴英案的演变进程中,屡屡引发媒体的关注和舆论反弹的,恰恰总是东阳官方的异常举措。
他说,东阳公安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外围调查,但对于吴英在狱中写下“举报”陈军的“情况说明”的目击者—朱建伟、吕海波两位律师以及狱警却迟迟没有取证。
万茵表示,这种舍近求远、虚张声势的取证方式,在他看来至少可以解读为是对媒体记者的一种“警告”和“敲打”,甚至是“恐吓”。
万茵称东阳市政府滥用公权选择性立案
在吴英父亲和代理人以诬告陷害罪被拘留前,吴英曾递交要求“资产处置小组组长”东阳市副市长陈军回避的申请。被羁押期间,吴英曾举报14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其中包括陈军。这也被认为是吴、蔺被拘留的主因。
万茵在公开信中写道,东阳公安局采取的侦查策略是:以诬告陷害罪立案,却以诽谤罪收集有罪证据。
其实,在吴英案案发以来,吴英及其律师曾就吴英遭受非法拘禁、金华中院民庭法官枉法裁判、东阳市政府行政违法等事项进行控告,均未获立案。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在陈军被诬告陷害的案件中,从事发到东阳官方澄清事实,再到陈军报案、通缉蔺文财以及蔺文财落网,前后只有短短的一周时间。
“这种司法效率上的明显差异和区别对待难逃滥用公权力之嫌。”他说。
另外,万茵指出,东阳市政府在处置吴英集资诈骗案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
1、东阳市政府未经法院审理,擅自处置企业和个人资产;
2、东阳市政府越权处置经法院判决没收的资产,陈军副市长领导的东阳市财产处置小组显然是以行政行为代替司法行为的权力滥用。
万茵还提到,当时的东阳市委书记蒋永志是对本色集团施行违法行政的拍板决策者,而且在吴英案的审理过程中,蒋永志的履历和案件进程产生了诡异的“巧合”。暗指蒋永志操纵吴英案。
万茵呼吁该刑事案件应实行异地侦查
综上所述,在吴英案资产处置的关键问题上,东阳市政府此次以雷霆之势控制蔺、吴二位维权人士并敲打媒体人士,不仅无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而且进一步耗尽了东阳官方在司法和行政上的公信力。
万茵在公开信中呼吁,中央巡视组对于东阳市政府正在进行的财产处置及时进行干预:一是要成立第三方中立的专门机构,彻底查清财产的数额;二是将财产处置回归法制的轨道,由法院方面来主持。
另外,他表示,对于蔺、吴二位的刑事侦查,陈军作为诬告陷害案中的被害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其所供职的东阳市政府又是公安局的上级领导机关,下级为上级维权,难逃公众对其执法公正性的合理怀疑。
“对于蔺、吴二位目前所涉的刑事案件,若能异地侦查,还是变更为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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