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赵杨 省国资委日前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凡设立党委的一律设立纪委。为强化其独立性,《意见》规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考核管理以上级纪委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意见》还要求省国资委成立省属企业巡视督查办公室,巡视各企业。据悉,广东省国资委已被国务院国资委列为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
考评国企纪委书记以上级为主
今年8月11日省国资委出台了《意见》。《意见》要求,省属企业凡设立党委的一律设立纪委,同时设立监察部门,与纪委合署办公,配有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专职人员编制数额3-7人,大中型企业不得低于5人。
为了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管理力度,解决当前监督者被监督对象考评、受制于人、监督者不敢监督等问题,《意见》要求,省属企业纪委书记年度考核评价,以省国资委纪委会同省国资委人事部门为主,纳入独立考核评价体系。
“省属企业纪委书记排在企业行政副职之前,薪酬待遇不低于本企业同一级别副职平均水平,视情况可享受本企业正职薪酬待遇;纪委副书记排在各部门正职之前,薪酬待遇不低于本企业部门正职薪酬待遇平均水平;兼任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可按企业总经理助理级配备。”省国资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说,这一改革是为了确立纪检干部的权威地位与荣誉感。
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 专职监督工作
为了解决纪委书记分工过多,偏离主业的问题,《意见》专门规定,企业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监督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内审等工作,不分管与监督无关的业务。
《意见》还给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们配了一把“尚方宝剑”:明确规定,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参加或列席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可以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调阅企业财务、内审和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在省国资委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考核评价时,要为省国资委纪委提供有关情况;对企业重点投资经营项目组织效能监察;依据权限开展案件检查工作……
背景
省属企业专职纪检人员平均每家不到1人
据省国资委统计,省属企业现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约2700家,纪检监察机构565个,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182人,其中专职414人,平均每家企业不到1人。
目前省属国企纪委书记兼职过多,一般都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不仅分管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还分管维稳、扶贫、法务、安全和风控等诸多事务,导致主业不突出,监督难到位。尤其是省属二、三级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基本处于缺位状态。
省国资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说,“近几年省属企业二、三级公司腐败案件频发,这与纪检监察体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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