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周兰兰被打伤住院 |
导读:昨天下午,时隔8年之久的唐慧女儿被迫卖淫案终于尘埃落定。两名主犯周军辉、秦星均由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庭审结束后,在法庭外等待判决结果的证人周兰兰遭到围殴昏迷。据零陵区七里店派出所一名王姓警官介绍,目前公安已介入调查。
犯罪情节未达“特别严重”
昨天下午4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中院公开宣判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法院终审判决结果显示,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秦星犯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对于改判周、秦二人无期徒刑的原因,该终审判决认为,“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原判对其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周军辉、秦星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和意见部分成立,法院予以部分采纳”。
法院未认定秦星立功表现
在该案中秦星及其辩护人提出,“秦曾制止同监人员周某某自杀的行为属于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重大立功表现”。昨天法院并未采纳该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秦星跟随汪某之后对周某某自杀行为进行制止,与同监人员共同实施解救的行为存在,应当予以肯定,但不足以认定为立功,更不足以认定为重大立功。
在此前的7月25日,湖南省高院在永州公开审理了唐慧女儿案,秦星看守所立功部分的内容。庭审中,周兰兰与秦星当庭对质,双方都情绪几度失控。周兰兰承认自己曾倒在厕所被众人救起,却坚称当时在厕所内并未自杀。
昨天,湖南高院宣布其审理查明:“2007年6月12日下午,上诉人秦星因本案被羁押在永州市冷水滩区看守所14号监室期间,同监人员周某某在监室放风场厕所里用两件囚服打结挂在厕所墙上的钢筋上上吊自杀,秦星随同监人员汪某跑进厕所进行制止,随后与同监人员一起将周某某从厕所抬出送到监室床铺上”。
法庭外周兰兰被围殴
在昨天宣判后,永州中院门外发生惊悚一幕。当时证人周兰兰和丈夫熊运林在永州中院外等候判决结果。熊运林回忆,下午5点多左右,正当他和周兰兰离开法院,准备到其二女婿打工的工地去时,走到距永州中院五六十米远的地方,突然冲来三男一女。“男的都是二三十岁穿黑上衣的小伙子,都不胖。女的有50多岁,很瘦。”根据熊的描述,当时这几人一边喊“谁让你给他们作证害我女儿的?”一边用拳头猛打周兰兰的头部和胸部。“我并不认识这些人是谁,我老婆说她认识其中两个,是秦星家人。”熊运林说。
熊运林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周兰兰被打倒在地后一度昏迷。“后来那三个男的一直在追我,女的没有追,我跑到市检察院里,那里有摄像头,他们才不追了。”在熊逃跑其间,他曾拨通北青报记者的手机呼救,称自己遭到追打。话筒中熊的声音凄惨,显得十分无助。当北青报记者提醒他打110报警后,他的声音才逐渐正常下来。
昨天,周兰兰被送进永州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救治。该院一名医生介绍,周兰兰刚送来时处于神志模糊状态,具体伤情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知晓。负责调查此案的零陵区七里店派出所一位王姓民警向北青报记者表示,现在他们已兵分两路,一路在医院采集笔录,另一路已经在外面展开调查,“具体案情到时再说”。
唐慧昨发声明 对终审判决并不满意
昨天庭审后,唐慧发出一份声明。在这份声明中,她称自己只是一个小镇妇女,是周军辉、秦星、陈刚等人把她的家庭推入了这不幸的案子。
唐慧在声明中说:“我的上访都是为了推进这个案子早日公正处理。案子开始时公安只是侦查容留卖淫的轻罪,最初也不追究周军辉强奸罪,到如今强迫卖淫罪成立、强奸罪成立,加上死刑复核,这个过程拖了八年。”
唐慧还表示,对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因为“无论什么判决结果都无法弥补我女儿所遭受的创伤,无法缓解她今后需要面对的艰难;周军辉、秦星、陈刚等伤害我女儿的罪犯,至今没有任何忏悔和歉意,也没有任何赔偿”。
在声明的结尾,唐慧还是感谢了这8年中曾帮助过她的记者、律师,还有当初永州市公安局帮助破案的几个好警察、好检察官。“这八年,我和家人流的泪、操的心、担的惊、受的怕,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但毕竟都过去了。”唐慧说。
文/本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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