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随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的问题逐步显现。针对这些问题,中央政法委日前出台了三个配套文件,着力解决制约改革工作的突出问题。
解决入口不畅,防止“踢皮球”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入口不顺是当前诉法分离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信访申诉的渠道窄、渠道少;诉与访的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工作中难以准确地分类处理;受理立案的门槛高,一些符合条件的诉求进入不了法律程序;各单位间存在“踢皮球”的问题,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依法及时受理。
10年前,廉某某因与同村村民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当地检察机关认定对方属于正当防卫、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廉某某转而向法院起诉当地公安机关不作为,同时提出了200万元的赔偿请求,然而法院未予支持。此后,廉某某便频繁地出现在赴省访、进京访的路上。
中政委下发的三个文件中,《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就是着眼于解决入口不畅的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在法律程序内得到及时处理,防止一些案件游离在法治轨道外,形成越级访、违法访。
意见重点对什么是诉类事项、什么是访类事项做了严格区分,以及哪些由法院依法受理,哪些由检察院依法受理,哪些由公安机关依法受理等都予以了明确划分。
解决有错不纠,防止法律程序“空转”
中政委下发的第二份文件《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主要着眼于防止法律程序“空转”,解决有错不纠的问题。特别是对实体没有问题,但办案程序、司法文书等方面存有瑕疵的案件,提出了原则性解决办法,要求政法机关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在法律程序内解决,不能对带有小毛病、小问题的案件推出不管。
2010年,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任某某开办了一新型建筑材料厂,后因土地等问题与当地村民产生矛盾,双方发生激烈冲突。2011年5月,法院以聚众斗殴一审判决任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任某某不服,从此开始信访。最终法院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检察机关在认真研究后,决定撤回起诉。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最终因司法机关的监督程序得以还当事人公正。但是实践中,还有些案件虽然进入了法律程序,但办案单位态度不端正,办案不认真,有错不纠,有瑕疵不补正,法律问题没有得到依法公正解决。
中政委下发的第二份文件原则提出了执法错误、瑕疵的认定标准,以及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的办法;从健全内部纠错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严格责任查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从矛盾化解、舆情引导、源头治理三个方面,就增强工作效果提出了具体要求。
依法终结,防止反复缠访闹访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伤者刘某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随后法院一审判处肇事逃逸司机有期徒刑五年并承担46.9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在民事赔偿已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孙某某还多次聚集亲属,披麻戴孝到肇事者父亲经营的网吧,焚烧火纸公然侮辱谩骂,并先后17次前往北京非法上访。当地政法机关反复多次进行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孙某某反而采取极端方式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施加压力。最终,警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罪,对孙某某实行刑事拘留。
第三份文件《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就是主要着眼于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防止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文件重点明确了依法终结的范围和法律依据,细化了终结标准和程序,确保终结案件质量;对问题已经依法公正解决仍然缠访缠诉的个案,明确了综合化解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终结事项依法有序退出法律处理程序。
负责人指出,对当事人反映问题已经依法按程序处理完毕,合理诉求已经依法按政策公正处理,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对该信访事项依法终结,不再启动复查程序。“违规上访、违法闹访已经成为影响一些地方信访秩序、社会秩序的一个突出问题。各级政法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为有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创造良好环境。”负责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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