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2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12日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通告》,要求北京市的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
今天北京市公安局与市工商局联合执法,在销售电子产品最密集的海龙商城张贴通告,并逐户宣传、告知商户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近一个时期,北京电子市场上存在销售诸如窃听电子表、钥匙、纽扣、拐杖等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这些产品具有超微型化、高隐蔽性、高功效性的特点,非法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已影响到正常的社会秩序,威胁到民众的隐私安全。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协调执法大队队长陈京东介绍说,从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电子卖场和互联网上都有销售此类产品的现象,警方将从源头进行重拳打击。
中关村西区工商所负责人赵涛称,经过检查发现,市场上购买此类产品者多是社会调查公司、逃债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他们依赖此设备轻易获取所需的信息,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
赵涛介绍说,窃听窃照器材属于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的三无产品,是不准许销售的,一旦发现商户销售此类产品,工商部门将首先对其进行封店,并处以销售额1至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吊销营业执照;涉及刑事案件的将转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陈京东表示,无论个人还公司购买此类器材,造成一定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商户销售此类产品构成一定数量、达到一定金额,警方将以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案处罚,严重者将被拘役、管制或判刑。
北京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购买、不使用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共同抵制。如发现非法使用、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间谍器材行为,请向工商、公安的等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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