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北京市民政局昨日表示,北京的婚姻登记信息有望在10月份和法院实现联网,届时在法院办理过离婚手续者,其婚姻状况实现即时传送到民政部门,以此更好地防范骗婚、重婚行为。
男女双方除了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外,存在争议的,都得到法院起诉离婚。不过,由于此前法院系统与民政部门并未联网,法院判决离婚的信息,民政婚姻登记部门无法全面掌握,这很容易形成漏洞,让骗婚、重婚者钻空子。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昨日表示,民政部门今年正在推动婚登信息与法院等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共享,目前正在做技术层面的沟通,进行两个系统数据共享的对接,“最快有望在10月份实现和法院系统数据的对接。”这意味着,今后法院判决离婚的信息,民政婚登部门将实现全面掌握。
另外,民政与公安的数据平台也已经形成了密切的对接,目前双方是一个月定期交换信息。
办理结婚登记时,一方当事人是否真的能对婚史“瞒天过海”?市民政局婚登处处长吴蓓表示,登记环节会有“审查”,是否有过婚史在登记环节时就能一目了然,隐瞒、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目前北京的婚姻登记过程中,登记双方都需要填写提交一份“声明书”,写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比如是未婚还是离异等。如果一方想作假,填写的婚姻状况内容与系统数据库的情况不一致,将无法通过审查,登记员不能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截至9月15日,北京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22766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7%;离婚登记38162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8%。
25日起涉外婚登可到区县办理
北京市民政局昨日表示,从9月25日起,北京范围内的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简称涉外婚姻登记)将下放到区县民政局办理,有需求的市民可进行网上预约,而市民政局不再办理。
据介绍,北京的涉外婚姻登记从1982年7月1日开始统一由市民政局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2.9万余对,涉及114个国家和地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较多。从2011年至今,平均每年有1200对结婚、160对离婚,比较稳定,办理结婚的当事人主要集中在除了石景山区的城五区。
此次市民政局把涉外婚姻登记下放区县办理,是婚姻登记体制的重大改革,主要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
市民政局婚登处处长吴蓓介绍,当事人可以在北京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近办理,不用再集中到北京市民政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与内地居民婚登办理时所持证件不同,提交的证明材料也不同。
计划近期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市民,可具体咨询市民政局境外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咨询电话是65395015、65395016、65395018和96156,也可直接与户籍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咨询相关办理事宜。涉外婚姻登记当事人即日起还可登录“北京民政信息网”,办理网上预约,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北京居民:本人户口簿;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外国公民: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当地司法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经过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再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证明材料中的本人信息须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保持一致(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翻译机构的全文同等格式中文译本(包括当事人的情况、公证机关的说明、外交部的认证、人名、地名、签字、印章等所有外文内容),并加盖翻译机构印章。
3张大二寸(5厘米×3.8厘米)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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