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9月21日电(记者张琰) 截止9月21日,公安部已经派出几十个工作组赴海外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追逃追赃工作,并成功缉捕88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回国受审。目前,还有40余名经济逃犯正在与公安部门积极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商量考虑回国自首。
经济逃犯在境外东躲西藏的生活:
“这么多年,我终于可以睡一夜安稳觉,不用担心到哪里躲藏而不被警方抓到,”朱育杰,原山西省太原市一家贸易公司老板,因涉嫌经济诈骗在柬埔寨等国家外逃十年,近期终于被中国警方劝返回国。
“我十分愧对我的妻子,年迈体弱的父母和唯一的儿子,”他说,补充道,就因为自己外逃,已经毕业于警官学院的儿子没有被当地公安部门录取,目前还没有找到工作,待业在家。
“只有主动自首回国坦白一切,我将彻底结束自己的罪行,并有机会开始一个全新的生活,”他说。
朱育杰,50多岁,花白的头发,眼睛内充满红血丝和满脸的皱纹,在结束了10年的逃亡生活后,看上去已疲倦不堪。
“在柬埔寨外逃的这十年,生活如此的艰难,我没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 他说。“由于语言的障碍和文化的差异,我很难融入当地人的生活圈子,并且也不敢和国内的家人进行联系。”
在柬埔寨,朱买了一个小国的护照来改变自己的身份,并且经常变换住址来逃避警方的打击。
“我基本上没有额外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当时外逃带过来的一些钱来维持生计。我还甚至被当地暴力团伙敲诈和勒索,并险些丧命,”他回忆道,并说,他的司机已经在当地被黑社会所杀害。
事情追溯到2013年,朱某原是太原市一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 期间他勾结建设银行太原某支行负责人,诈骗客户存款1.5亿元。
案发后,朱某于2004年外逃到印度尼西亚,其次逃往泰国,菲律宾和柬埔寨等国家来躲避中国警方的打击。
2014年7月,朱某在境外给办案民警打来电话,表示本人愿意在柬埔寨与办案单位商量考虑回国自首。2014年8月3日,朱某被中国警方押解回国,主动自首交代罪行。
朱某仅仅是中国警方自7月22日起从境外缉捕回国受审的88名经济逃犯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目标是全力缉捕外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和追缴他们非法转移到境外的大量资产。
自7月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已协调部署几十个专案组赴境外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追逃、追赃工作。
“这些经济逃犯像是狡猾的狐狸,他们逃到境外来躲避司法机关的法律制裁,我们-英勇的猎人将要把他们缉捕归案,”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刘冬在接受《中国日报》独家专访说。
“不论他们外逃到哪里,不论他们是谁,我们都要将他们绳之以法,”他说。
猎狐专项行动全力缉捕海外经济逃犯
近年来,大量的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并非法转移大量资产。这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也是国内外媒体舆论一直关注的焦点。
据公安部数据显示,目前,有大量的经济逃犯,包括很多贪官仍然外逃在境外,包括北美地区,欧洲地区,东南亚地区和一些非洲国家和太平洋岛国。
并且,这些经济逃犯通过非法手段,如洗钱和地下钱庄等向境外转移了大量的资产。
据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估计,2005年至2011年期间非法流出中国的资金达到2.83万亿美元。
“全球缉捕经济逃犯事关国家的经济安全和人民的切身利益,”刘冬说,“抓捕经济逃犯的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抓捕腐败分子。”
今年1月,中央领导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并且要与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将它们从海外缉拿归案。7月,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针对“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缉捕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对于打击腐败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说。
近年来,大量的贪官已经把他们的妻子和孩子送去海外投资和留学,并往境外银行账户转移了大量资产。之后,自己申请办理个人旅游签证,一旦出事后趁机外逃海外,他说。
他说,自2012年中国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中国中央和司法机关就加紧了对“裸官”的监管,限制他们在国内的晋升空间,特别是在重要岗位上,并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以防止官员外逃事件发生。
据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已经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掌握外逃嫌疑人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缉捕方案、明确缉捕力量,尽快将外逃嫌疑人缉捕归案。
“对于每一个外逃案件,我们对嫌疑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并安排专案组跟踪此案和落实缉捕措施,”他说。
同时,中国警方要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如:情报分享,案件协助和追逃等,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
再有,要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发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举报奖励具体办法,对协助抓捕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公安部直接奖励,他说。
据刘冬介绍,目前除了有30多名同通过公安部门积极劝返回来自首的经济逃犯,还有40名左右的经济逃犯正在与警方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商量回国自首事宜。
“回国自首是最好的选择。我们希望更多的海外逃犯能够尽快回国,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会给予他们从轻处罚的考虑,”他说, 并补充道,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彻底结束之前的罪行,有机会开始新的生活。
“要启动境外追逃,首先要充分掌握证据材料和相关情报,”刘冬说。“一线警察要善于从小的细节中发现重要的线索。”
在“猎人”境外缉捕工作中,任何在常人看来不起眼的东西都可能成为重要情报,哪怕是蛛丝马迹,都可能是“猎人”发现“狐狸”藏身之窝的重要线索。
2014年5月,公安部经侦局警官雷鸣(化名)就通过一张猫的照片在泰国成功锁定并抓铺了一名在国内涉嫌经济诈骗的逃犯。
之前,他了解到这名嫌疑人正藏匿在泰国,确因信息不全无法判断其具体位置。
雷鸣一遍又一遍研究从总部传来的有关嫌疑人的所有信息,希望能找到蛛丝马迹。突然,一张与嫌疑人有关的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照片上,一只白色的猫蹲在窗台上,慵懒地俯视地面。
顺着猫的目光,雷鸣看到了路标牌,井盖和斑马线,这场景让他猛然意识到,这正是自己刚刚经过的某条街道的角落。顺着这条线索,行动组顺利锁定嫌疑人的所在地,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其缉捕归案。
挑战和国际执法合作带来的新希望
据公安部国际合作局介绍,由于中国与相关国家没有签署双边引渡条约,如:美国和加拿大,以及对方复杂和冗长的司法程序,中国警方在引渡和追逃上还面临着现实的挑战。
刘冬说,尽管中国警方在境外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这也不意味着他们能顺利把这些逃犯遣返回国来接受审判。
“我们必须把充分的引渡或遣返证据和其他手续提供给对方国家司法机关,并依照他们引渡程序进行法律认定,”他说。“如果证据不准确或不清楚,都有可能导致引渡的失败。”
据外交部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5月份,中国已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引渡条约,包括,西班牙,意大利,泰国,俄罗斯和韩国等。
同时,中国司法机关已与4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司法互助协定,如:法国、日本和泰国等。
刘冬说,尽管在追逃和引渡上存在挑战,中国与一些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如:美国之间的双边司法合作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据公安部国合局介绍,每年的下半年,中美双方的司法机关都会例行碰面,就双方关切的问题进行磋商。并且,公安部也在推动双方建立一个高级别的会晤机制来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双方间执法合作:如:犯罪嫌疑人引渡和资产返还问题。
自从猎狐专项行动开始,目前中美双方已达成共识,并在追逃执法合作上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如果掌握充分的证据,美方执法人员将协助我们在美抓捕逃犯和冻结他们在当地的非法资产。”
再有,中国也在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与其他一些国家的国际执法合作,如:拉丁美洲,非洲,东欧和太平洋岛国,避免他们成为逃犯新的外逃目的地。
“关键是要建立预防体系来及时发现相关线索和组织贪官外逃海外,”中国公安大学刑侦系主任戴鹏说。
例如: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要定期向社会公示他们的财产,并且,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也要担负起监督职责要及时发现可疑资金流向这些腐败分子的海外账户,他说。
他也建议,中国也要推动与相关国家签署资产返还协定,例如美国和加拿大,同时要及时研究相关法律出台来抑制大量非法资金流向境外,以尽可能追缴这些赃款。
中国日报记者:张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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