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凡 2011年,一起货柜车司机在盐田坳收费站冲卡逃费,撞死工作人员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高院近日做出终审判决,肇事司机以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4年前的5月5日凌晨,货柜车司机居玉驾驶车辆经过盐田坳收费站。为了逃缴过路费,车辆直接撞断前端控制栏杆,见前方收费广场边有工作人员维持秩序便减速。工作人员上前示意停车缴交过路费时,肇事司机居玉向右急打方向盘,并加速前行,将当班工作人员胡某撞倒并碾压,致其当场死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居玉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居玉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深圳市安迅运输实业有限公司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68.74万元,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居玉及深圳市安迅运输实业有限公司表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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