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发生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公园清泉寺内的一场大火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落网。9月22日,王某因涉嫌纵火罪被正式起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年9月29日凌晨,清泉寺突遭大火,火灾将寺里的主殿—大雄宝殿烧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13年10月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讯问,王某对烧毁清泉寺主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移交至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后,该院正式向王某提起公诉。在当日的庭审中,公诉检察官指控:2013年9月29日晚,王某翻进清泉寺,先是释放部分灭火器,砸毁卫生间花盆后把土倒在了便池和洗衣机里,之后,将事先准备好的柴油洒在大雄宝殿和天王殿,点燃后逃离。大火最终导致大雄宝殿烧毁,损失达40万元。
另外,公诉机关还指控,2013年8月,王某还携带榔头、石头潜入乌鲁木齐市东山公墓,砸毁9根石柱、2座石像及一些雕塑景观。经鉴定,被砸毁的物品修复费用为20.577万元。
因此,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放火焚烧清泉寺,导致大雄宝殿严重毁损无法修复,又砸毁东山公墓石刻雕塑,造成财产损失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庭审后,该案未当庭宣判。(记者王维 通讯员王超报道)
(天山网 王维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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