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10月6日电(记者岳富荣、祝大伟)“棚户区改造,不仅让我们一家人走出了矮小破旧、拥挤脏乱的棚户区,住上了楼房,而且享受到了更多的城市公共资源和服务,我们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都随之改变了。”一年前入住长春市宽城区塞纳阳光住宅小区的退休教师潘玉坤,如今这样畅谈他的“幸福感”。
自2003年以来,长春市历时11年改造棚户区,坚持让棚户区居民“迁得出、住得进、住得起、住得满意”,投入资金869亿元,至今已有121块棚户区完成改造,拆除各类房屋建筑面积1725万平方米, 23.37万户居民迁入新居。2009年,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迁不出、住不进”是困扰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普遍问题。长春市对选择房屋安置的被拆迁人,按原住宅建筑面积“拆一还一”,并上靠标准户型进行安置。潘玉坤家在棚户区的平房面积为59.73平方米,新房安置可上靠到标准户型69平方米,现在住的楼房面积为70.8平方米,他只按照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交了1.8平方米的超面积差价。
长春市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建回迁房,后建商品房,确保被拆迁居民当期回迁。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回迁居民,项目实施单位尽量减免一些回迁相关费用,保证回迁居民“住得进”。对棚户区回迁居民降低物业收费标准,让回迁居民“住得起”。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居民,采取面积补贴和价格补贴,以保证与选择房屋安置基本等值,并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重新购房者,免交契税。
钻石礼都小区有3200多户居民,其中700多户是被安置入住的棚户区居民。长春市把这种安置方式称为“插花安置”,让回迁居民与商品房业主一样,共享小区的文化、休闲、医疗、教育和商业网点等公共设施、配套服务。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丽铭说,“插花安置”可以避免形成困难群体集中居住的新的“贫民区”,让回迁居民享受更多的城市公共资源和小区配套资源。同时,新建住宅小区内的综合市场、家政服务、卫生清扫等也能给回迁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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