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简政放权”持续进行。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并开始实施。《决定》明确取消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37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详见表格)。清理后,仍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共305项。
5项原本由省级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分别为样机试验合格证核发,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权限内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资助中第三方检索机构认定,煤矿矿长资格证核发。
下放的37个事项中,有22项涉及各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权下放,即它们的审批权限由省环保厅下放至市级主管部门,比如垃圾卫生填埋项目,危险废物收贮、转运项目和医疗废物处置改、扩等民众关注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权限,均已下放至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此外,河道范围内采砂等生产作业许可事项,不再由省交通运输厅实施,而由省水运局四个直属航道局和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省立项的国道、省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也不再经省交通运输厅的审批,而由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与此同时,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和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这2项审批对象为公民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已由省级政府部门变更为下级机关。
《决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推进网上审批,提升审批效率。凡未纳入保留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实施。
记者梁美兰
[亮点解读]
高校教师:权力下放,高校应淡化行政干预
下放的37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一项是副教授的评审权由省级教育部门下放给高校,这意味着以后高校可自评副教授,不需要到省里统一评。对此,有高校教师认为,此举有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但为防止腐败和寻租,省级教育部门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高校也应出台副教授评选“阳光机制”、淡化行政干预。
“高校自主办学,这应该是改革的大方向。”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蒋海松说,高校内部教学相关的事物,应该由大学做主,政府只需要在宏观方面起到监督的作用。此次权力下放,无疑会对高校教学、科研起到促进作用。这一权力给了高校后,为避免滋生腐败,要淡化行政力量对副教授评审权的干预。“可以通过同行评价的方式评审,由类似专家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这样的机构来选人。”蒋海松说,这样的机制在高校已经存在,但目前发挥的作用很小。
记者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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