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厦门大学 :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经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属实。该行为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厦门日报:【@厦门大学 :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经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属实。该行为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吴春明作为我的导师,以各种理由迫使我与其长时间保持暧昧关系。”“青春大篷车”说。吴得手后会施以小恩小惠,比如推荐发表论文、保研、发放补贴,“多数女生事后只敢怒不敢言”,“不单一人受到吴春明的摧残,有的甚至割腕自杀”。她称掌握有证据,表示吴“钟爱QQ聊天,污言秽语,不堪入目”。博客还贴出一张吴春明闭眼独自躺在酒店床上的照片。
专家:诱奸不构成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表示,诱奸不是法律用语,而是民间用语。诱奸是指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未违背女方的意愿。如果被引诱的女方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发生性关系也没有违背其意愿,那么对于实施引诱的一方来说,并不构成犯罪。
对于网友所说,有女生因被吴春明引诱从而割腕自杀的情况,洪道德表示,因为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对方想不开、实施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实施不道德行为的人并不负刑事责任。
洪道德表示,如果女学生所说诱奸属实,那么对于吴春明可以有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但是还不构成刑事犯罪。
10月13日,曾三次与其开房的当事女生称“吴在办公室拿出避孕套,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吴与学生聊天记录短信曝光。
7月14日,厦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
发酵|四名女学生称曾被诱奸
截至目前,网络上出现、各种渠道能找到的相关女性,已有5人,其中称“被诱奸”的为4人。除“青春大篷车”外,几天来,“汀洋”已找到三名自称被诱奸的女学生,一个师妹、两个师姐。
受害者“青春大篷车”表示:“一定会让吴春明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不能只‘中止其导师资格’而不了了之,还要让他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郭小姐亦介绍,历届厦大历史系的同学在网络上有一个聊天群,最近群里有很多同学讨论这个事情,“大多数都倾向于声援吴春明”。她亦坦承,如果这件事是事实,她“情感上接受不了”,但“理智上还是要看证据”。
另一位毕业于厦大历史系的的同学亦告诉中新网记者,他也了解到很多同学在联名声援吴春明,有参与联名的同学表示,希望这件事目前能先“逐渐淡化”,静待调查结果出炉,让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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