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北京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听证会于今日下午2时30分举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处处长李虹对价格调整的两套方案做了介绍。李虹指出,调价后,票价覆盖成本的50%左右,公共财政仍需承担50%左右的补贴和投入。
李虹介绍了两套方案的内容,分别是:
方案一:起步3公里内每人次2元,3-6公里每人次3元,6-18公里每6公里加1元,18-42公里每12公里加1元,42公里以上每18公里加1元,票价不封顶。
方案二:起步6公里内每人次3元,6-12公里每人次4元,12-32公里每10公里加1元,32公里以上每20公里加1元,票价不封顶。
李虹指出,为减轻轨道交通通勤乘客费用负担,两个方案均对轨道交通月支出累计满一定金额的乘客给予阶梯折扣优惠。同时,为防止利用优惠政策进行一卡通的不正当交易,设置折扣封顶金额。具体为:每自然月内,乘客乘车使用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支出累计满100元后,超出部分给予8折优惠;满150元后,超出部分给予5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400元后,不再享受打折优惠。
李虹分析,方案一起步价与现行票价水平相衔接,有4.35%的乘客不受调价影响;加价计费里程比较精细,但中长途乘客费用相对较高。方案二适当提高起步价格,但加价计费里程较为简单,平均票价水平相对较低,约11%的人群调价幅度低于方案一,对中长途乘客相对有利。根据目前路网规模和乘客乘坐距离分布比例数据测算,优惠政策实施后,两个方案平均票价水平分别为每人次4.4元和4.3元。
李虹介绍,关于调价水平的考虑。本次方案的调价水平,是在前期抽样调查了解公共交通主要乘坐人群收入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建设运营成本、国内同等城市票价水平、北京市历史票价情况、以及调价对北京市交通出行影响情况和对乘客的支出影响情况等多种因素,在坚持公益性、公平性和保障公交优先的大原则下,综合平衡的结果。调价后,两个方案的平均票价水平比现行票价分别提高2.4元和2.3元,票价覆盖成本的50%左右,公共财政仍需承担50%左右的补贴和投入,乘客平均每人每公里价格(平均运价率)不高于国内同类城市价格水平,月平均支出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高于2007年票价改革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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