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新修改的行诉法诸多新规剑指民告官三大顽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决定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以下10大看点告诉你行诉法做了哪些重要修改。
受案范围扩大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等行政行为纳入了受案范围。
行政机关不得干预立案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可以口头起诉
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应当登记立案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收起诉状,出具书面凭证,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起诉期延长到六个月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首长出庭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可跨区域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不执行可拘留直接责任人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增加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明确提出要解决行政争议
修改后的法律在立法目的中增加“解决行政争议”的表述。
民告官为啥难
立案有多难
全国立案数连年下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贺小荣透露,2013年,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数在近几年连续下降的情况下,又比2012年下降5%。而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日前发布的一项调研报告则显示,近三年北京市行政诉讼立案率连续下降,平均立案率仅为30%左右。
审理有多难
行政机关败诉率仅10%
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显示,在仅有的约30%的立案里,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仅约10%。与行政诉讼案件低立案率、被告低败诉率相对应的却是高上诉率、信访申诉量大。2013年,全国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率高达72.7%。
一位已离开法院系统的前行政庭法官说,行政机关败诉率低是行政诉讼中的普遍现象,除了前期立案环节的“人为把关”,让一些政府部门明显可能败诉的案件被拒之门外,审判环节中各种打招呼、批条子也不鲜见,甚至有的部门以人财物对法院“威逼利诱”。
执行有多难
政府部门否决法院判决
2010年,陕西省的一起行政诉讼曾引发公众对行政诉讼执行难的关注。这起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经榆林市中院判决、陕西省高院裁定后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非但不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反而召开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法院判决。
明确三种情形子女可不随父母姓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三种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反间谍法:明确界定间谍行为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法律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
反间谍法指出,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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