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反贪总局的成立,有利于最高检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11月2日,最高检透露,中央已正式批准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将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现状
大案要案打得还不够
目前,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
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年,查处了一批又一批大案要案,但是拿百姓的话说,现在不是打多了、打错了,而是打得还不够。
趋势
职务犯罪系统化动向明显
邱学强坦言,当前职务犯罪有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发展演变趋势,就是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动向更加明显。从一起案件、一个犯罪嫌疑人入手,往往牵出一大批案件,有的波及一个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系统。
在今年最高检直接组织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中,查处了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嫌职务犯罪,出现塌方式腐败。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群体化,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改革
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据悉,党中央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据介绍,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纪检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的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据新华社
1995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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