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接受南方报业专访。 |
“法治中国 广东践行”
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一把手访谈
11月7日,佛山市举行一场特别的聘任会—聘请7名资深律师担任市长、副市长的“一对一”法律顾问,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法律事务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让律师直接挂钩市长,佛山的这一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
就在同一天,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接受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总编辑、南方日报社社长张东明带队的报道组专访,畅谈佛山法治建设思路。“改革的佛山需要法治保驾护航”,刘悦伦表示,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佛山承担着中央、国务院及其部委赋予的重大改革试点任务15项,承担着省委、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赋予的改革探索任务25项,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护航,也必须有一个边改革边立法的过程。
“法治环境和制度体系建设,正成为影响投资环境的关键因素。”对于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刘悦伦认为佛山要加快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把包括审批服务效率在内的各项公共服务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
基层社会矛盾解决要回到法治轨道
南方报业:现在佛山上下正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佛山提出以法为尊、以法为纲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佛山在法治建设方面有哪些探索?如何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佛山改革的引领作用?
刘悦伦: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必须体现在我们每一个城市要依法治市,否则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所以佛山作为全国几百个城市当中的一员,如何结合实际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几年来,佛山在依法治市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第一,去年我们提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包括制定了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的指标体系,启动了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运行和监督机制等。
第二,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佛山市的法院、检察院是国家和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佛山市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开了审判长负责制改革。
第三,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省委书记胡春华的要求,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实行“一村居一律师”工程,目前全市738个村居已实现律师全覆盖。
第四,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过去对这些问题有时采取信访调解,有时通过一些满足经济利益的方式去解决,以致出现以访代法的问题或引起更多的纠纷和矛盾。我们认为,解决基层社会矛盾,还是要回到法治化的轨道,还是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的化解与建立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比如,3年前,面对比较严重的城乡社会矛盾,顺德区陈村镇被省委、省人大、省依法治省办确定为全省唯一的法治镇创建先行点,随后又被确定为“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单位”。3年来,陈村镇坚持以法为纲,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实现了由“乱”到“治”的大逆转。前段时间,省里专门在陈村镇召开现场会,省委副书记马兴瑞充分肯定了陈村镇的经验。我们在全市全部推开了陈村镇的做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通过信访途径去解决,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也不干涉法院涉法涉诉案件。
现在必须做好迎接立法权的准备
南方报业:今后如何发挥法治对佛山改革的引领作用?佛山接下来还有什么具体的部署?
刘悦伦:我们要依法来推进各项改革。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的护航,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各项改革。我们现在佛山市承担了全省相当多的改革试点任务,一共有25项,其中有一些改革有法律依据,有一些改革暂时还没有法律依据。举个例子,上级要求佛山在全省甚至全国率先推进“三旧”改造,但“三旧”改造目前只有政策,没有法律。部分政策,如“三旧”改造的工业用地可以改变性质;“三旧”改造在有条件、有前提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协议出让……类似这样的政策暂时都没有法律依据。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明年起凡是设区的市都将逐步获得立法权。我相信,佛山应该是“开闸”以后第一批获得立法权的城市。现在必须做好迎接立法权的准备,通过立法和改革的互动,来实现为改革保驾护航。
获得地方立法权除了可以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还可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佛山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所以在持续市场经济进程中,就必须推进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来划定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
我们将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市场主体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我们制定了《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以及《佛山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佛山市企业投资准入审批清单》、《佛山市市场监管清单》和《佛山市调整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1月12日起将向社会公开。
但因为我们还没有立法权,有些方面我们还需要再研究。所以深化改革,需要靠立法来保障。
佛山市承担着中央、国务院及其部委赋予的农村综合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征地制度改革、三旧改造等重大改革试点任务15项;承担着省委、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赋予的大部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等改革探索任务25项。这些试点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法律空白或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要更善于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制订既符合法治精神又切合佛山实际的政策措施。
权力运行要更透明 仅“三公”公开还不够
南方报业:佛山是如何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
刘悦伦:第一是把权责清单作为依法行政的核心内容,在全省率先铺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经过半年多时间,我市已编制完成了《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清理出市、区两级政府直属机关和中央、省属驻佛山单位共172个行政机关11773项行政职权。
第二个,持续加大综合执法改革力度。着重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在镇(街)设置综合执法队伍。但综合执法的问题要把握一个适当的度,既要整合,又要保持原来的专业性。
第三,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
第四,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2013年9月30日,佛山市直63个部门统一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今年10月市级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也予以公布。但我们做得还不够,还要再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第五,结合佛山实际制定科学的法律建设体系的考核标准。在干部的考核考察中,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内容,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护航
南方报业:在外商看来,法治环境是一个区域能否与国际市场对接的试金石,佛山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刘悦伦: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标志法治化的规则体系。近年来,佛山通过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着力为企业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2013年佛山被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评为“2013广东最佳营商环境城市”;2014年4月份省发改委批准佛山成为全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城市。
接下来,我们要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把包括审批服务效率在内的各项公共服务提高到国际先进水平。前段时间我们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研究过这个问题,最近我们聘请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前来深入研究,把国际营商环境的标准和佛山实际相结合,比如审批效率,办一个证要多长时间,办一个店要多长时间,融资怎么样方便获得等等。世界银行有一套标准,但是那套标准怎么和佛山相结合?
最近我们一直在研究,也准备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就是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佛山方案,包括简政放权、推动管理权限下移、开展审批流程改革、压缩审批时间、构建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一体化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等。
第二就是创新三单管理模式,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无差别的服务。
第三就是在禅城率先开创一门式的行政服务模式,方便企业、方便群众。目前来说主要是方便市民,可以一个窗口办理282个事项;下一步是方便企业。以旧楼加装电梯事项为例,原来这一审批要经历至少5个部门,时间在半年甚至更长,实行“一门式”改革后,申请人只需将所有材料交到窗口,批件在部门间自动流转,最终在这个窗口出件,只要一个月甚至十来天就可申请完成。这在全国是领先的行政探索。国家行政学院专门派了教授来对我们的举措进行总结。
第四就是规范执法程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这里面包括建设向人大报告工作和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使行政执法自觉接受人大和行政的监督,整合行政执法的资源,细化、量化行政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过程中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提升执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五就是依法处理商事纠纷,构建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
南方报业:省委提出佛山要在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规范而活跃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孕育新经济的最好土壤,那么在法治的框架内,佛山还将有哪些举措来推动建设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经济环境?
刘悦伦: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五年内我们的装备制造业产值要达到一万亿。目前,我们已理清列出了装备制造业五类已投产项目、正在建设的项目和将要引进的项目、平台、载体、研发中心。如何实现装备制造业量和质的提升?法治是我们的“利器”,就要让装备制造业企业感受到在这里有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开放,尤其是对民营企业的开放。
佛山市承担了全省相当多的改革试点任务,一共有25项,其中有一些改革有法律依据,有一些改革暂时还没有法律依据。举个例子,上级要求佛山在全省甚至全国率先推进“三旧”改造,但“三旧”改造目前只有政策,没有法律。
我们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开放,尤其是对民营企业的开放。
—佛山市委书记刘悦伦
总策划:张东明
统筹:王海军
宋元晖 田霜月
采写:南都记者 程俊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万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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