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场停工、有人值守、有警示牌,为什么要担责?”11月7日,纳溪区法院对4个月以前两名小女孩在货场区沱江边溺亡事件进行宣判,判决货场主承担20%责任,家长承担80%责任。 对此,货场主表彭明(化名)提出异议。
“虽然我很同情小孩父母,但不明白货场主为何会败诉?”不仅货场主,附近市民对该案也有疑问。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律师。
案件回顾 沱江戏水两女孩溺亡 货场主担责自感很冤
7月6日下午,泸州纳溪麻柳沱长江边立石盘(小地名)发生溺亡事件。4名11岁左右的小女孩偷偷穿过市政排水沟,进入已经停工的货场边的沱江戏水。戏水时其中两名女孩不慎落水,随即被沱江水卷走。随后赶来救援人员沿着江边寻找,但依然没有发现溺水孩子的踪迹。
随后,家属以货场没尽到安全义务,将货场主告上法庭。11月7日,该案宣判,被告败诉,承担20%责任。
对败诉的判决结果,货场主彭某很失望。“两名小女孩是偷溜进货场区江边戏水溺亡,为什么我还要承担20%责任。”彭某说,“7月份正是汛期,货场早已停工,虽然停工但也安排了员工值守,而且货场大门有警示牌,我们货场是起到了提醒义务和值守义务的。”
随后就是否上诉的问题?彭某表示,要跟律师商议。
市民疑惑 同情小孩父母 但不明白货场主为何败诉?
该案判决货场主败诉,引起了不小的热议。昨日,就此案记者进行了随机采访,大部分市民都表示对判决货场主败诉感到很不解。
“虽然对去世女孩的父母表示同情,但还是不能理解货场主为何‘吃官司’,以及 为 何 会 被 法 院 判 决 败诉?”正等公交车刘女士说,“确实不明白货场主败诉的原因,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希望家属胜诉,但用有限的常识来讲,货场主确实不该担责。”律师讲解 货场主败诉担责有理
就市民提出的疑惑,记者向四川五月花律师事务所郭霞进行了解。郭霞律师表示,就此案来讲,货场主基本会被判败诉,而且承担20%的责任相当轻了。
“法院审理类似案件,都是遵循公平原则、保护未成年标准,进行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郭霞说,“不管是公立或私立性质的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做到安全提醒和保障。虽两小女是偷溜到货场区江边溺亡,但对小女孩家属来说人死不能复生,判决货场承担20%责任以示对家属的安慰也是情理之中。”
对什么案件法院会判决被告败诉,郭霞也举例进行了说明。“比如游乐场的实施没做好安全保障,餐厅的地板湿滑没做好提醒等。”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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