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刘敏) 干活拿工资天经地义,可西安小伙赵某为讨工资做出过激的事,他拎着斧头砸了工地上21块钢化玻璃。结果,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10月18日上午,高新区一个在建小区售楼部三楼,一个30岁左右的工人站在窗边,提着一把斧头,朝楼下正在干活的带班工人苏某喊:“给钱不?”“工头在现场,说现在没钱!”苏某向楼上喊话。听到这话,三楼的工人拎着斧头朝钢化玻璃砸去,一块、两块、三块……
接警后,公安雁塔分局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发现21块钢化玻璃被砸,民警控制了砸玻璃的工人。调查发现,这名工人姓赵,因索要1000元工资,与工头胡某发生纠纷。
赵某供述,事发前他通过带班工人苏某问胡某要过工资,“他(胡某)说没钱,让我砸钢化玻璃去。”事发当日,他把自己装的这些玻璃砸了。胡某说,当天要工资的有3名工人,两个当场给了,“前一晚给了赵某500元生活费,他说不够,我就说20日给。”胡某称。
经估价,更换玻璃费用为34065元。雁塔区检察院认为,赵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批准逮捕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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