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出生那天,丽娟和丈夫秦建就把他抱回家收养。之后,因为要抚养三个孩子,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等孩子们都长大了,家里盖了两层楼房,青山也成家了。按理说,日子是越过越好了,可青山同养父母的关系,开始发生转变。1998年,因矛盾越来越大,丽娟和老伴与青山解除了收养关系。此后,他们最常相遇的地方,竟是法庭上。
收养
出生那天,就抱回家养
1972年2月,青山在六合出生。然而,出生当天母亲却离开了人世。家里已经有两个孩子,加上妻子离世,青山的生父无心也无力再拉扯一个孩子长大。
丽娟和秦建两口子,与青山的生父关系不错。虽然两口子有一个女儿,但他们还是决定收养青山。当晚,丽娟就把他抱回家收养。后来,丽娟又生了个儿子。她现在还记得,两个儿子虽然年龄相差两岁,但是同一年小学毕业,当时两人考试成绩都差两分。由于当时家庭条件不好,丽娟想来想去,还是说服小儿子让他复读一年,同时找了关系让青山顺利上了初中。
青山也说,那时家里虽不富裕,但大家相亲相爱,倒也其乐融融。
一告
二告
此后再不是一家人
1997年,青山娶妻成家。一家人在努力之下,住上二层楼房,按理说,日子会越过越好。可不久后,丽娟两口子,却把青山告上法庭。
原来,青山婚后,婆媳之间经常产生矛盾。青山与父母的隔阂越来越深。后来因为经济问题,有一天,青山突然和妻子搬到岳父那里住。
这让丽娟两口子很伤心,他们一纸诉状要与青山解除收养关系。当时,法院组织了几次调解,都没效果。1998年,法院依法判决老两口与青山解除收养关系。
这封判决书,让双方都不好过。青山说,他收到判决书时,都愣在那里了。而丽娟两口子也是,常常叹气。
二告
你要走,把房子留下
虽然解除了关系,但此前盖的房子,让他们第二次法庭上相见。
1995年,丽娟两口子拿出8000元钱,以青山的名义,在葛塘买了两间宅基地。后来,夫妻俩把老房子卖了,拿到2.3万元,在葛塘的宅基地上,盖了栋二层小楼。
解除关系了,房子该怎么处理?丽娟夫妻认为,除了青山,他们夫妻俩以及两个孩子都有份额。而青山则表示,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要分房也是他跟丽娟夫妻俩对半分。
这栋房子当时价值4万元,但有7000元的外债。1999年11月,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子归丽娟夫妻所有,但要付给青山9600元折价款。
三告
“我养你小,你要养我老”
判决生效后,丽娟夫妻并没有把9600元付给青山。到2000年时,丽娟两口子都50多岁了。丽娟觉得,他们把青山从小拉扯大,“我养你小,你要养我老。”于是,他们提出让青山付赡养费。但青山说,他已经与养父母解除关系,而且丽娟夫妻有两个孩子,他不应该承担赡养义务。
谈不拢,老两口又一次把青山告上法院。六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解除了收养关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养子应当给付生活费。
法院判青山从2000年1月起,支付丽娟夫妻三分之一生活费。后双方约定,此前青山应得的9600元房屋折价款,冲抵相应的赡养费。
四告
要求支付丧葬费
青山给丽娟夫妻的赡养费,一直持续到2010年。后来老两口的房子拆迁,分得一些拆迁款。青山觉得,老两口的生活已经没有问题了,不需要再支付赡养费,就没再给。
去年夏天,丽娟老伴秦建去世。丽娟觉得,青山应该承担一部分丧葬费。于是,她又与青山对簿公堂,要求他支付三分之一的丧葬费,共3000多元。
庭审
“分我拆迁款,我就出丧葬费”
昨天下午,六合法院程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丽娟觉得,他们养了青山那么多年,他不能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了。她还说,老伴生病住院做手术,青山都没来看一眼。
但在青山看来,自己15岁就辍学打工,家里盖房子也出了力,对家里贡献很大。而且他说,虽然解除了收养关系,但他按时给赡养费,履行了赡养义务。2010年房子拆迁,他也没有分得相应的财产。
至于养父秦建去世,他说自己压根不知道。而且想到丽娟夫妻与老婆之间的纠葛,他不好去看望秦建。他表示,要支付秦建的丧葬费可以,但要拿到应得的拆迁款。
昨天法院调解无效,将择日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陆研 实习生 仲纯净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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