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东温庄村的董先生反映,自己的奶奶12月3日去世后,村委会突然给家里送来了一张处罚通知书,称村内殡葬禁止使用棺材和鼓乐,因为家里违法了村里的有关规定,需缴纳1万元罚款,否则将不给安葬。董先生无法接受村里的处罚,坚持不交罚款。12月7日下午,董老太火化后下葬期间,东温庄村党支部书记董淑传带人赶到墓地再次要求缴纳罚款,后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赶到了当地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在该村村委会综合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均称,村书记和村主任都在医院住院,因为与董家发生冲突被打受伤了。对于村里是否有殡葬管理的规定,两名工作人员均表示,村里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属于村规民约,并且有文件,记者提出能否看一下文件的时候,对方称文件由书记保管,自己无法提供。
当天,石桥镇党委副书记盛廷纯对记者表示,村里的规定属于村规公约,是好事,但罚款是否合法并不清楚。
东温庄村村委会下发的处罚通知书是否合法?对此,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陈家港律师认为,村委会并不属于一级政府,没有行政处罚权,不得擅自罚款,涉及殡葬的事情应该由民政部门进行处理,“既然是根据殡葬制度,那么发现村民违反殡葬规定的,村委会应该向民政部门反映,由民政部门进行执法,自己随意罚款,涉嫌越权。”
现代快报记者 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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