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路过问个路,怎么就成了违法行为?”今年8月的一次北京之行,让玉溪红塔区妇女李琼英有生以来第一次进了拘留所,她至今都想不通到底哪里违法了?8月11日由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心书称其“为达到目的,以其在村子中相关福利待遇未能落实为借口,与李桂玲等人到不该滞留的地方滞留,时间长达30分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她行政拘留5日。
和李琼英同样原因被行政拘留的,还有当地另外11名妇女和1名男子,见到记者时大家均对此处罚感到委屈和不解。12日,13人状告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一案在红塔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却在事后于媒体与网络上广为传播。13日,被告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婉拒了记者采访。
“我到底哪儿违法了”
“8月6日,我在北京西安门大街附近问路时,警察得知我来自云南,就把我带到派出所,后来又把我们送到北京市救助站,两天后转到了马家堡西路附近的宾馆,并于当夜被送至石家庄一酒店内,8月9日晚坐了北京至昆明的火车,11日回到玉溪后直接到了派出所,做完笔录后一纸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我送到了峨山彝族自治县拘留所拘留。”朱冬梅说,和她一起被行政拘留的王美懿情况也类似,由于长期得不到相关部门解决自己在村子里的福利待遇问题,她决定到北京试试。12人中,有的相互认识,有的是在北京才认识的,她们前去北京的目的很明确:上访。
状告公安局只因争个理
“我没有越级上访。”王美懿一直对记者强调,自从今年1月26日上访开始,她的材料递到了社区、街道、区里,可一级推向一级,一级说找下面去,下面又说解决不了,来来回回耗尽了她的精力,她才去了北京。
“我们是个人起诉,是13起案件一起审理。”王美懿说,12日的庭审从早晨8点审理到了下午5点,除每个人要求精神损失的赔偿金额不一样以外,其他的诉求大致相同—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对于原告的诉求,红塔区公安分局的代理人当庭表示,“作为执法机关,公安局在处理此事上依法依规,并无不合理之处。”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至昨日,13名原告还在焦急地等待着判决,至于信访的道路,许多人表示还将走下去,直到问题得以解决。 春城晚报 首席记者 李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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