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约旦籍货主将一批烟花和玩具枪击发帽伪装成鞋子和石棉瓦,准备从广州运往深圳出口。白云区增埗经济社增宝仓库的经营者范祖敏,明知对方仓储的是爆炸物品仍同意为对方寄存。最终上述货物在装车运走过程中发生爆炸,酿成8死36伤的恶性事件。
发生于2013年9月10日中午12时许的白云区鹅掌坦爆炸案,9名事故责任人昨日迎来了一审宣判。约旦籍货主艾德、河南籍仓库经营者范祖敏,分别因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2年。
仓库老板明知是危险品仍接单
37岁的艾德是一名约旦商人,从事外贸生意。河南籍男子范祖敏事发前在白云区增埗经济社租了两个仓库,靠对外经营仓储租赁生意谋生。
2013年8月,艾德接到一批货要报关出口,名目是鞋子和石棉瓦,其实是烟花和枪击发帽。货到广州时,报关公司进行仓库检查后发现货物有异样不肯接收,艾德于是找到了曾有过几次合作经历的仓库老板范祖敏。
范祖敏的工人在卸货时发现了货物中有易燃易爆物品。“她说不会有事的。”范祖敏称艾德的女翻译这样告诉他,他看在仓储费的面子上接了这批货。
仓库老板率众抓获外籍货主
2013年8月29日,在报关公司的运作下,艾德将第一批货物运至蛇口港出口,在这批被伪装成鞋子和石棉瓦的货物中,就有1500箱烟花和200箱玩具枪击发帽。
剩下的800箱玩具枪击发帽,定在2013年9月10日运走。当天中午12时许,艾德的女翻译吕蒙来提货。搬运期间,玩具枪击发帽突然爆炸,包括女翻译、搬运工在内的8人死亡36人受伤。愤怒的范祖敏率众抓获了外籍货主艾德,警方事后介入了处理。今年7月,鹅掌坦爆炸案9名事故责任人在广州中院受审。
广州中院昨日一审宣判,男子艾德因犯下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仓库经营者范祖敏也构成该罪,但鉴于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2年;增埗经济社的负责人、仓库所在地安全监管员、报关公司老板和业务员,以及艾德的朋友奥德等剩余7人,则分别犯下重大责任事故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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