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黄文冠 佛山车辆年审贪腐案中泓信检测站和罗南检测站股东、幕后老板李劲近日终审判决。佛山中院认定李劲行贿325.5万元,以作弊系统帮助5640辆不合格车通过年审,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被判10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据悉,本次涉案人员共30人,包括提供检测站的部分员工、作弊系统的技术人员以及中介人员。罗南检测站管理负责人黄国年也被罚200万元,30名涉案人员以及涉案企业共计罚金1571万元。黄国年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余被告人也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
为得到关照 先后行贿325 .5万
法院认定,2008年至2013年,李劲在经营泓信检测站和罗南检测站期间,为在检测业务中得到关照和帮忙,分别向时任佛山市交警支队的领导王宏强、陈特旭、林玉宇、罗广贤(均另案处理)送好处费,共计325.5万元。其中,李劲以“投资分红”的名义送给王宏强好处费170万元、以“应酬费用”的名义送给王宏强9.5万元。
2009年至2011年6月,李劲因与其他检测站有平衡业务约定,而其经营的某公司业务较多,每月需补钱给其他检测站。为减少该部分支出,李劲让时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审中队(简称“检审中队”)中队长的陈特旭和时任检审中队指导员的林玉宇改少检审中队每月统计上报的某公司检测数据。同时,也为与二人搞好关系,李劲先后多次送给二人好处费,共计每人50万元。
2011年11月至2013年初,罗广贤接任检审中队中队长,其与指导员林某继续采用上述方法帮助被告人李劲。此外,二人还应李劲的要求,帮某公司将部分不符合年审标准的车辆通过直接签章的方式通过年审。李劲先后分多次送给林玉宇、罗广贤好处费,分别共计28万元、18万元。
作弊系统助5640辆不合格车通过年审
法院认定,2011年5月,罗南检测站开始运作经营,李劲请来鑫骏(新南)汽车修理厂原老板黄国年为该检测站管理负责人,期间,李劲为获取高额利润,违规要求该检测站以每张约500至800元不等的高价,出售由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180至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并通过黄国年授意该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了上述高价表年审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各种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012年上半年,为逃避佛山市质监部门在该检测站安装的“黑匣子”的监控和继续获取高额利润,李劲出资在该检测站安装了一套检测数据造假作弊软件系统。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罗南检测站共检测车辆53534辆,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多达5640辆。
背景资料
李劲,1968年生人,南海人,原佛山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泓信检测站”)和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简称“罗南检测站”)老板。2013年4月24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逮捕。
主要涉案人员关系网
●王宏强(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一审被判10年追缴受贿所得476万余元,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收受179.5万元
●林玉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审中队原指导员)收受78万元
●陈特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审中队原中队长)收受50万元
●罗广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审中队原中队长(陈特旭接任者))收受18万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