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正式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同时正式挂牌。三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
跨区域管辖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
据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与同时组建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个机构”。
自2015年1月1日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管辖以市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市级行政机关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的二审行政案件(不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它案件,以及原由铁路中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托上海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设立,除管辖原有的涉铁路运输、轨道交通案件外,经市检察院指定管辖下列案件: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跨地区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诉讼监督案件;上海海事法院管辖的海事诉讼监督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民航、水运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刑事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
内设机构扁平化,全市公开遴选法官、检察官
据上海市三中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介绍,三中院机构设置按照“审判独立、行政(党务)合署”的原则,目前先行设立了4个审判业务内设机构,审判组织全面实行专业化、扁平化管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法官按员额制配备,通过公开选任程序从全市法院具有较丰富的知识产权和行政审判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任法官。首批获得选任的10名知识产权法官,平均年龄为41.2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均年限为8.4年,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名,硕士8名。
上海市检三分院则整合设立12个内设机构。人员将按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配备,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同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据介绍,近几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第二分院检察业务办案量增幅较大,所办理的各类检察案件数量从2011年到2013年增幅达18%。设立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可有效缓解一、二分院日趋繁重的办案压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的设立,既有利于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也有利于改变目前司法权过度依赖行政权的现状,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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