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记者王一/文刘兴/图
今年6岁的周豪豪(化名)疑与同学打闹时被铅笔扎伤眼睛,眼膜裂伤严重,目前已接受第一次手术,以后视力会受影响。其父亲周先生称,治疗费用最少要数万元,但幼儿园却一再推脱责任,不愿赔偿。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联系到豪豪所上的长乐市鹤上镇云路私立小天使幼儿园蒋园长,她表示幼儿园内监控视频因内存问题已被删除,孩子可能在家中受伤,本周二幼儿园老板会与家长再次协商,尽量给家长一个满意答复。
家长:孩子在幼儿园里伤了眼睛
周先生回忆,2014年12月29日下午5点左右,他接从幼儿园放学坐校车回家的豪豪时,孩子第一句话就说:“爸爸,我眼睛被同学打伤了,好痛。”
“孩子表达不清,从他的表述我猜测应该只是同学间的互相嬉戏,不小心被铅笔扎伤。”周先生说,“我想着应该没有大碍,所以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但是我也陪着孩子在附近医院打了两针消炎针。”
周先生说:“直到2014年的跨年夜,孩子表现出近乎失明的状态,我才预感到可能情况不好。”次日,镇医院检查的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医生告诉我,孩子的眼球坏掉了,需要立即转院治疗。”
随即,周先生把孩子送往福州市东南眼科医院接受治疗。前日,豪豪的主治医生刘医生告诉记者:“豪豪目前为角膜裂伤、脱落。”刘医生还告诉记者:“因孩子受伤后多日才送院治疗,所以有感染危险。手术会有助于孩子恢复视力,但对孩子以后的视力肯定有相应影响。”
园方:视频因内存不足已删,是否在园内受伤难判定
周先生告诉记者,就在元旦当天,与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老板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均为:“先带孩子看病,之后再协商。”
周先生说,昨日,幼儿园蒋园长告诉他,园方查看校内视频,但并未发现相关的异常。可当他要求查看监控视频时却被告知,因为电脑内存不足,当日的监控视频已经被删除。
昨日下午,东南快报记者联系到蒋园长,她表示:“因为孩子回家四天后家长才告知受伤的情况,是否在园内受伤,现在很难判定。”
法律专家:应注重证据保全,事发时立即报案
“切记不要忽略孩子的表述,以免造成孩子延误治疗。”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联系到福州一名拥有20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幼教专家张老师表示,家长不要忽略孩子的表述,孩子在表述伤情后家长应第一时间与幼教老师求证,并注意观察孩子的身体情况。如有异常,需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救治。
如遇此类事件该如何处理?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先生表示:“如此类事件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家长和园方应注重对证据的保全。”丁兆增说,“园方不应轻易删除视频资料。”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表示:“视频保留时间目前并未有相关规定。但正常保留时间应为15天至30天左右。幼儿园的监控视频只保留4天是有些牵强。”
他还表示:“受伤孩子虽然属无行为能力人,但孩子作为当事人,他的话也有一定证明力。监控视频被删除,目前有技术能力可以恢复,校方的投资人和单位员工可以作为证人,但证明力却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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