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刘美子 汤阳 黄筱)1月6日,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来到父母曾经住过的老屋,面对客厅方桌上老人的遗像燃香、鞠躬。
就在一天前,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安徽蚌埠于英生冤案犯罪嫌疑人武钦元,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蒙冤申诉
1996年12月2日上午,于英生之妻韩某被发现在位于蚌埠市蚌山区南山路的家中遇害,于英生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终审裁定生效后,于英生及其父亲、哥哥开始了10余年漫长的申诉之路。
原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遭遇这样的变故后人生和家庭轨迹也完全改变。老父亲于道欣从耳顺之年开始,一直在为二儿子于英生的案件奔走上访,到临近80岁去世,他也没能见到儿子被洗刷冤屈。“父亲人生最后的13年是在上访申诉中度过,这13年,他老人家过得太苦了。”哥哥于宁生哽咽着说。
2002年,于英生终审入狱后,于道欣坚信儿子的清白,辗转合肥和北京不断上访。为了节约住宿费,老人每次都住在几十块钱一晚的地下室里。临终前,于道欣留下遗愿,让长子于宁生继续为于英生申冤,他甚至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儿子去申冤。
与此同时,妻子韩某的父母也在上诉,他们始终认为,于英生应该杀人偿命。于宁生说,没出事之前,两家人的关系很好,“案件发生后,十几年来,两家老人从来不讲话。有一次,我扶着父亲去看孙子,冬天下着大雪,老人站在雪地里等,亲家就是不让进门。”于宁生说。
重获自由
17年前因涉嫌故意杀害妻子被判无期,17年后被改判无罪并当庭释放,51岁的于英生在经历了6000多个日夜的牢狱生涯后,终于在2013年重获自由。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安徽蚌埠男子于英生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公开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韩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宣告于英生无罪。
当时参与侦破“于英生案”的民警介绍,当年案件在侦破过程中经过了多次现场勘查和复查,但限于当年的技术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前期侦查结果,认为证据已经能够形成依法诉讼的条件。
而1997年为于英生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张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案子中疑点很多,主要集中在精液来源不明、作案时间不足、电话线的描述有误和液化气罐指纹检测缺失四个疑点上。
安徽省高院对案件改判后,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表示,经历了17年的牢狱生活,于英生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不是太好,也不想面对媒体。
真凶受审
对于英生家人来说,“天第一次亮”是于英生无罪释放的那一天,而直到新嫌疑人出现,于英生和岳父母家人间这么多年的误解,才慢慢消解。“对于我们,这是天第二次亮了。”于宁生说,只有抓住了真凶,才能给弟弟彻底的平反。
于英生被无罪释放后,蚌埠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再侦程序,重新侦查此案。警方运用检测出犯罪嫌疑人DNA样本中的相关信息,最终从排查的数千名犯罪嫌疑人中锁定疑似真凶武钦元。2015年1月5日上午,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对“于英生杀妻案”的犯罪嫌疑人武钦元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武钦元原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区大队一中队民警。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武钦元强奸妇女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作为被害人的丈夫,于英生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身份参加了庭审。据了解,庭审中于英生数度落泪,于英生向被告提出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共计147万元。
作者:刘美子 汤阳 黄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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