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银监会8日表示,中国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近日已联合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检察院、警方、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机制,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业务快速发展,银行划转资金效率明显提升,在给民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客观上也对刑事侦查机关查控涉案资金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以侦查机关到涉案账户开户网点现场办理为基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工作机制已不适应刑事侦查工作需要,有必要予以优化、升级。
根据该规定,刑事侦查机关办案可利用跨地区协作查询、大规模集中查询、银行内部协作查询等新方式,提升涉案资金查控效率。
规定亦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的信息仅限于涉案财产信息,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范围查询、冻结财产和账户。
规定实施后,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延长的,须按规定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续冻没有次数限制。
作者:陈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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