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9日电 北京市东城法院今日上午9时30分,将在东城法院(北区)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柯震东因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二人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房祖名交代称,自己吸食大麻的历史已经有8年之久,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
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艺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别名: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王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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