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深圳南园新村,小区停满车辆,一位难求。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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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徐龙晨 针对“深圳住宅小区停车费将大幅上涨”传闻,深圳市发改委昨日回应表示,在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未出台相应政策之前,深圳市相关服务价格仍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多部门研讨相关服务价格放开事宜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就有备受关注的物业管理费和住宅小区停车费。一时间,小区停车费将上涨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一些车主为了避开涨价,已到小区物管处预交一年停车费。前日,深圳市发改委邀请深圳市交警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放开相关服务价格后如何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强化后续监管,以及修订相应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事宜。会议文件流传至网上后,更被解读为“涨价信号”。
对于早前媒体报道,深圳交警回应表示,停车费即将上涨是“假的”。交警部门昨日表示,深圳市交警局前日根据市发改部门通知,派员参加了在市民中心召开的座谈会,研究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服务价格按照国家发改部门通知放开后,如何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强化后续监管、修订相应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事宜。交警部门表示,此次会议并不是听证会,并且会议上最终也没有讨论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方面的议题。此外,小区停车费价格也并非交警部门管理职责。
乱涨停车费将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深圳市发改委昨日回应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有关规定,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还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程序,放开价格。在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未出台相应政策之前,深圳相关服务价格仍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深圳市发改委还称,近日网传有关“住宅小区停车费将大幅上涨”的消息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对于违反现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擅自调整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行为,市民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解读]
放开价格一定涨价
价格改革是否“一放了之”?有无经过论证?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在这些价格放开政策出台前,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经过了反复调查、研究和论证,同时细化了放开后的监管措施和主管部门责任,以保障市场主体和百姓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即使物业和停车相关价格放开,但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调整这两项价格必须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并非想涨就涨,想涨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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