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胡娜)近日,三亚城郊法院审理了一宗亲子关系确认纠纷案件。李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阿红2009年相恋。恋爱期间,阿红怀上身孕并于2011年9月生育了男孩小宁,出生证明中登记父亲为李德。
2012年,李德向阿红求婚,阿红诚实地告诉李德,“小宁不是你的儿子!”
但李德相信他和阿红的感情,他俩2012年8月在三亚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李德和阿红感情一直很好。但随着孩子逐渐长大,李德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其与小宁的法律关系。因此,去年1月7日,他委托海南司法医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其与小宁是否有亲生血缘关系。鉴定结论为:排除李德是小宁的生物学父亲。
随后,李德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小宁非其亲生儿子。法院认为,经DNA亲子鉴定,排除李德是小宁的生物学父亲,李德、小宁之间无血缘关系,李德诉求确认小宁非其亲生儿子,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在作出判决后还解释道,李德、小宁无自然意义的父子关系,李德也未办理收养登记,李德同小宁亦不存在法律拟制的父子关系。如果李德担心“白养”了别人的孩子,应当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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