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政务委员会下设的法案审查委员会1月8日通过了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财物法律草案《金英兰法案》,这部以提案人金英兰命名的法案被韩国媒体称为最严厉的反贪法案。
2011年6月,时任国民权益委员会委员长的韩国首位女性大法官金英兰提出这一法案,但法案在国会遭遇阻碍,直到今年1月8日才通过法案审查委员会。法案有望于12日送交国会处理,最快于明年正式生效。
《金英兰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人员不得收受他人一次性100万韩元(约合5723元人民币)以上的现金或等值物品,违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包括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收受金额最多5倍以上的罚金。
如果公务人员收受不满100万韩元的财物,则要判定这一情况是否与其职务相关,如相关则处以收受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即便收受财物金额不满100万韩元、与其职务无关,但是在一年中从同一对象处合计收受超过300万韩元(约合17169元人民币)的财物,也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案还规定,公务人员亲属在职务相关领域的要求等同于公务人员。公务人员亲属按照民法定义为配偶、直系血亲、兄弟姐妹、直系血亲配偶、配偶的直系血亲及兄弟姐妹。
法案规定的财物既包括商品、招待券、门票、折扣券,也包括各种招待、交通和住宿、提供工作、减免债务等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获利行为。
该法案还详细规定了符合不正当请托的15种类型,包括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托处理许可和执照、减免罚款惩处等行政处罚、介入人事采用和晋升、违反入学成绩评定、影响兵役等等。请托人和被请托的公务人员均属违法,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案涉及的公务人员并不仅限于公务员和公共机关职工,还包括有公益性质的私立学校教师、幼儿园园长和职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而法案有关的公务人员回避等条文未被涵盖在法案草案中。
执政党新国家党对这一法案寄予厚望,该党国会代表李完九说,这一法案意味着韩国迎来了进入清廉社会的巨大变化。韩国社会也普遍对这一法案充满期待,视之为时代的要求。
不少韩国媒体的报道认为韩国腐败状况十分严重,甚至将韩国称为“腐败共和国”。《首尔经济》评论期待“《金英兰法案》能为贴上‘腐败共和国’标签的韩国社会营造清廉文化的转折点。”韩联社评论则认为,该法案将在公职人员群体中刮起清廉之风,成为遏制官商勾结的利器。(本报首尔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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