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前,法官宣读了李某的父亲老李递交的一份申请。申请中写明,“请求法院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放弃民事索赔”。
继子地铁站捅死继母庭审时称关系“谈不上好”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10日傍晚6时左右,在南京地铁2号线大行宫站内一角,35岁的李某向继母于某索要5万元,后因于某不给而发生争吵。之后,二人被民警带至警务室调解。几分钟后,走出警务室大门的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于某捅伤。随后,李某被警方控制,伤者被送往八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由于其中一刀伤及心脏部位,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上午9点半,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李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自己不是被警方控制,而是主动交出刀,让民警铐自己的。
记者了解到,1979年出生的李某没有正经工作,与死者于某是继子与继母的关系。法庭上,他用“谈不上好”来形容二人之间的关系。
李某说,在他七八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自己一直随母亲在淮安生活。其间,他只与父亲及继母短暂住过一段时间。2014年3月底,他带着姐姐和母亲给的五六千块钱,从老家淮安到南京找工作,并一直住在位于洪武路的一家宾馆里。可是,伴随着几次应聘碰壁,他开始变得“堕落”:白天睡觉,晚上出去玩。时间一长,从家里带来的钱所剩无几。之后,李某便想到了做黄牛的父亲老李,多次上门要钱。为了要到更多的钱,他甚至花200元,让同住一家宾馆的一个陌生人伪装成债主,上门去“讨债”。“前后加起来,共要到一两万元。”李某说,这些钱基本都被他用来买彩票了。
争执时被民警带进警务室
走出大门掏刀刺向继母
案发当天下午3点,李某再次来到父亲工作的宝庆银楼附近找他要钱,二人一直“纠缠”到下午5点。后来,继母于某也来了。
“我喊她,她也不搭理我,后来她跟我爸一起去坐地铁。”见父亲要回家了,李某便一直紧随其后。进入地铁站后,于某让老李先走,自己留下来解决。当时,恰好老李想去厕所,于是便同意了。李某称,父亲走后,继母便一直在骂他,“她说凭什么给我钱,骂完我又骂我妈、骂我姐姐。”
当时,地铁里正好有民警在,李某和于某都被带进了警务室。在警务室里,民警了解事情缘由后,对他们进行了劝说,见二人态度缓和后,就让他们离开了。可是没想到,刚走到警务室门口,悲剧就发生了。
李某称,一出门,继母就又开始骂他、骂他全家,自己气不过就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弹簧刀。第一刀捅过去时,弹簧刀回弹,不但没有伤到对方,反而划伤了自己的手。当时,现场一位民警见状赶紧从后面死死抱住了李某。可是,民警很快就被甩开了。紧接着,李某向于某捅了第二刀、第三刀,这两刀全都刺中了于某的上半身,而具体刺中哪个部位,李某称不清楚,因为自己当时已经蒙了。随后,只见于某往地铁出口方向跑了几步,然后倒下了,地上全是血迹。
李某在法庭上还交代了一个细节,杀死于某的那把弹簧刀是他在老家淮安的一个地摊上买的,当时一共买了两把。到南京后,因为每天都玩得很晚,为防身,他便将其中一把白色弹簧刀随身携带。在警务室的时候,李某将刀从包里掏了出来,可是,由于当时有民警在现场,他就又将刀放进了裤子口袋里。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死刑
被告父亲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庭审时,李某称自己从来没有想过杀人,造成如今的后果,一方面是于某的态度激怒了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捅第一刀时,弹簧弹回来伤了自己,这就让他更火了。同样,李某的辩护律师也称,李某带刀是为了防身,捅人也是在被于某辱骂的情况下进行的,其不具有主观恶性,且其到案后能如实承认犯罪事实,因此应酌情从轻处罚。
对此,公诉人表示,死者于某作为李某的长辈,面对继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要钱,对其进行指责,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并无过错,李某因此杀人不应轻罚。而对于李某口中的主动交刀一说,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明刀是现场一名男子夺下的,并且该男子还因此受伤。最后,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李某死刑。
庭审结束前,法官当庭宣读了李某父亲出具的一份申请,申请中写明,“请求法院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放弃民事索赔”。
因案情重大,该案昨日未当庭判决。
记者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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