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后再审
于英生无罪释放
从此,于英生的家人开始了漫漫12年的申冤之路。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当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再审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在被羁押了17年之后,于英生被宣告无罪释放。
此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重新侦查此案。通过从被害人内裤上的精子DNA比对,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
至此,于英生彻底洗脱了加在自己身上的罪责,并获得国家赔偿。
尽管等到了迟来的正义,但真相并没有浮出水面。
于英生:我要知道是谁一手制造了,或者说是谁,在推动了这个冤案的形成。
在这个冤案中,故意被忽略的除了DNA,还有另一个重要证据。
于英生:当时(2013年再审时)检察官举证时就讲,在于英生家梳妆台的抽屉边缘,被当年的公安局的干警提取到两枚指纹,是外来指纹,不是于英生的指纹。
关键证据被忽略
谁在制造冤案
无疑,这是一份非常有利于于英生的证据材料。但在之前六次审理时,控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有关手印的检验报告,均称现场提取的手印没有他人手印。这也意味着,在之前六次审理时,公安机关提取的这两枚他人的指纹证据,从来就没有随案递交给法院。
关键证据二:现场的两枚指纹
于英生:我感到很震惊,这么重要的有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他不随案递送,这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对这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枉法的裁判,有可能把他错判、冤判。
为什么忽略DNA鉴定这样重要的证据?为什么隐匿现场他人指纹这样关键的证据?警方有无进行刑讯逼供?对于于英生冤案中的种种疑问,很多人都在期待着一个完整的答案。
现在距离于英生无罪释放,疑犯被抓,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有关方面并没有启动追责机制。
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这些人如果不得到一定的追究,将来的冤案,就有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和我的身上,甚至是他们的身上。只有把这些制造冤案的人进行追究,把这些人戴上紧箍咒,才能不叫像于英生这样的冤案在你我他,在我们社会上再这么随意的出现。
【编后话】
冤案终于昭雪,但真相并未大白。我们对于英生一家的采访还原了部分的事实真相,但究竟是谁制造了这起冤案,我们还将持续关注。
【赵普微评】纠正冤案必须追究案件经办人
安徽于英生案,迟到19年的正义。这样一起冤案显然不是无罪释放、国家赔偿、赔礼道歉所能弥补的。一起冤案损害的岂止是当事人的利益,它还损害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纠正冤案必须讲事实、重证据;纠正冤案必须还原真相;纠正冤案必须追究案件经办人;纠正冤案必须举一反三,严防冤案的再次发生。冤案不仅是个人的,冤案也是国家法制化进程的疮疤。这样的疮疤在时刻提醒我们,没有公正的司法,我们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文明昌盛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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