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为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集中通报11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通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这次通报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部分案例
1.2012年12月,惠水县检察院办理王某涉嫌受贿案时,在讯问过程中未进行同步录音录像。12月14日晚,押解王某到看守所实行关押,因看守所大门未开,当绕行至门柱附近时,由于看管不严,王某突然挣脱约束,用头猛撞大门水泥柱后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10月,该院检察长韦松受到记过处分,副检察长吴勇则受到记大过处分。
2.2014年7月至9月,长期病休在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社区检察处书记员刘一定在明知徐某系市纪委“505专案”调查对象的情况下,多次与徐某通电话及见面联系。在有关部门对“505专案”被调查人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后,刘一定向同事打探案件进展情况,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告知徐某。2014年12月,刘一定受到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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