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公交车为了躲避对面驶来的车辆,撞上了路边的山。车上乘客郭女士受伤后,起诉公交公司索赔1.5万余元。近日,密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郭女士诉称,2014年2月2日9时35分,她在密云白马关乘坐公交车,车辆行驶到冯家峪镇北石片村,公交司机为躲闪相向驶来的车辆而撞到路边的山,由此造成她受伤,治疗后右脚的后边骨头在走路时还是会疼。经密云交通队认定,公交车司机负全责。
因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她一直由丈夫请假照顾。但公交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只解决了她部分医疗费,没有赔偿其他损失。她起诉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5万余元。
法庭上,公交公司称事发后公司已积极对郭女士进行了救治,支付了医疗费、救护车费等共6600余元。对于郭女士的诉求,同意赔偿合理合法部分的损失,但认为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数额过高,误工费证据不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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