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现年41岁的刘松壮是两家公司的会计,其挪用公司288万余元公款用于个人炒股,赔钱后逃亡7年被抓。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下午1点多,庭审还未开始,旁听席上便传出一阵哭泣声,刘松壮的嫂子手攥着纸巾不断抹眼泪,其哥哥则不住地小声劝说。此时,刚被法警带入法庭的刘松壮也扭头向旁听席寻找家人。
据检方指控,2000年7月至2003年5月,刘松壮利用兼任北京京泽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京泽公司)及晋城市富华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公司)两家国企公司会计的便利,两次以支票形式从富华公司挪用公款208万余元,从京泽公司挪用公款80万元,其将288万余元的公款存入其以妻子名义开设的大同证券公司一股票账户。2007年3月,因炒股亏损,刘松壮抛售全部股票并取现9万余元,于同年7月份携款潜逃。检方认为,其中288万余元为挪用公款,9万余元为贪污。
2014年5月29日,刘松壮在山西晋城市被抓获。
对于指控中的挪用公款部分,刘松壮表示认罪,但他不认可贪污罪,“挪用公款炒股前,我就已开了股票账户,账户内也有几十万元,我炒股亏损的不止288万余元,所以不能认定这9万元就是公款”。
据了解,刘松壮是因赌博被抓。刘松壮认为,自己在被抓后主动交代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自首。而检方则认为,刘松壮已被网上通缉7年,且公安机关已掌握其罪行,他是否供述犯罪事实,只是时间问题,所以不能算是自首。
此案将择期宣判。
>>自述
7年来一直不敢联系家人
“在外面躲着的这几年,每天忍受着思念之苦,我度日如年,感觉比现在蹲看守所还难受,”刘松壮庭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上有老母,下有儿子,因为我的一念之差,致使他们受苦受累,特别不安,我万分懊悔,一直想弥补上这个损失。”
据了解,刘松壮高中毕业后便进入军队服役,后又考上军校,毕业后分配到总后北京企业局晋城办事处工作,任富华公司及京泽公司会计。其先瞒着家人,拿着妻子的身份证注册了股票账户,后又骗取单位空白支票并挪用公款炒股事发后,其称自己让帮忙炒股的两个操盘手注销了股票账户,取出仅剩的9万余元逃离北京。
刘松壮称,其先后逃到重庆、四川、兰州、银川、贵州、晋城等地,在潜逃期间,9万余元花光后,就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在每个地方,刘松壮都只住几个月,怕形迹败露,也从不敢和家里联系。
2014年5月29日19时许,刘松壮在和几位牌友玩“锅底”比大小赌博时,被山西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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