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被母亲以赡养纠纷为名起诉后,女子王某(化名)和5个姐妹不服从法庭安排,哄闹法庭,其中3人还将负责录像的法院工作人员打成轻微伤。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
2013年5月22日9时许,怀柔法院一个派出法庭准备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是一位老太太,被告是她的6个女儿。
主审法官称,通知的开庭时间已到,仅王某没有到场。10时许,王某终于到场,但是老人的另一名女儿不配合开庭,因申请回避的问题对法庭的工作人员进行辱骂。
据现场一名工作人员称,他当天是被法院委派到法庭负责摄像记录庭审。王某等人不让录,“她们有的冲过来抢摄像机,有的拿话筒把我的鼻子砸流血了。”被打的还有法庭书记员,他说,当时,王某等6个人在法庭上大声叫骂,严重影响审理工作。王某突然冲到他的面前,一拳打到他鼻梁上,将他眼镜打落在地。
怀柔法院3名法警到现场制止王某等人的行为,但现场混乱只得报警。王某等人在这期间冲出派出法庭的大门跑了。事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
案件指定“异地”审理
此案由北京市高院指定由顺义法院审理。法院查明,王某等姐妹6人拒不服从法庭安排,哄闹法庭,其中王某以外的3名姐妹殴打法院两名工作人员,致使法庭秩序严重混乱,庭审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研究室的工作人员轻微伤。书记员的身体损伤不构成轻微伤。
其他闹事者另案处理
顺义法院认为,王某聚众哄闹法庭,辱骂、推搡、揪扯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致使法庭审理工作不能进行,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鉴于王某能主动投案,当庭认罪悔罪,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据悉,王某的5个姐妹均已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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