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徐州2月4日消息(徐州台记者周超)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2014年6月,年仅10岁的江苏徐州女孩小玲,突然从路边跑出,拉住陌生路人喊“饿”,被好心的张女士救助之后,她又几次三番到张女士的家中求助。直到一次,女孩哭诉说她被生父和邻居性侵!如今孩子的父亲和邻居都已经被判刑,而生母却对孩子不闻不问。今年1月7号,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根据小玲现状,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撤销受害女童父母的监护权,另行指定合适监护人。而这也是我国1月1号颁布实施《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今天上午九点三十分,徐州市的铜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天这个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来自各媒体,当地人大、政协,社会爱心人士也陆陆续续来到法庭旁听。小玲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童,她的父亲邵某是徐州市铜山区人,十年前入赘到河南一户农家。一年多以后,他的老婆王某生下了小玲,但是二人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维系太长时间,据铜山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因邵某好吃懒做,妻子王某提出了离婚。在离婚时,邵某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带走女儿小玲,当时小玲还不满两岁。但是,邵某把小玲带回老家之后,并没有把小玲放在心上,他打工赚的钱,基本上是自己喝酒、花销,酒后还经常殴打小玲。为了生存,小玲在很小的时候,就四处去讨饭吃。参与审理邵某性侵亲生女案件的铜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红介绍,十岁的小玲为了填饱肚子经常出门求助,去年六月下旬的一天,小玲遇到了好心人张女士,张女士给了她一些很基本的救助。之后,小玲三番五次的去找张女士,在一次深谈的过程中小玲说自己被生父性侵,张女士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即带着小玲去派出所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在调查当中也查实小玲遭受了生父的性侵。同时,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曾向小玲伸出黑手。去年十月份,小玲的生父邵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他的邻居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自从小玲的生父入狱后,小玲就因为没有了监护人,生活陷入了两难境地。张女士有心收养小玲,但是小玲的监护权问题一直困扰着她。这期间公安机关也曾联系过小玲的生母王某,可是据了解,自从小玲被带到徐州之后,其生母王某就从来没有来看望过她,公安机关就小玲的现实情况向王某介绍,王某的母亲即小玲的姥姥则称女儿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不会再过问小玲的任何事情。检察机关认为按照当时的情形来看,小玲的生母王某已经构成了实质上的遗弃。由于担心小玲会像之前发生在南京“饿死幼童”的事件一样,从小玲生父邵某涉嫌犯罪被审查和起诉、审判阶段开始,相关部门就开始酝酿撤销小玲父母监护权资格的问题,但是由于当时没有很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也就暂时搁置。
然而小玲是幸运的,2014年12月2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该意见于今年1月1号起实施,依照此意见,铜山区民政局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向铜山区法院提起了撤销女童父母邵某和王某监护人资格的意见,以及另行指定监护人的申请。今年1月7号,铜山区法院也是正式立案受理了此案,立案后,铜山区法院也是远赴镇江监狱与小玲的生父邵某进行会面,邵某表示,愿意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出狱后也不会去打扰女儿的生活。目前为了不影响小玲的生活,检察机关先联系了专业人士对小玲进行心理辅导,然后又委托好心人张女士临时照顾小玲,同时他们还联系了一家民营教育机构让小玲能够学习。此外,还给小玲两万块钱的救助金,用于日常生活。
通过救助,小玲生活各方面都有所好转。在前些日子的采访当中,记者发现小玲的个头也长高了不少,脸色也红润了。好心人张女士夫妇虽然是普通家庭,但是他们是真的很疼爱小玲,把她当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央广网祝福小玲健康快乐的成长,拥有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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