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嚣、哭泣、拉扯……上访群众经常堵在党委政府门口,希望能有“青天”。可是,进不了门、找不到人、办不成事,寻“青天”的心愿总是扑个空。
如今这样的状况不再有。1月30日上午,北京永定门西街,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室门口,上访群众依次排队,进行安检、登记、反映问题。“以往高峰期这里会聚集3000人,而今天上午估计只有300人。”工作人员介绍说。
转变从何而来?日前,记者走进国家信访局,深入了解信访制度改革新变化、为民解忧新气象。
不再受理越级上访,压实地方责任
“你是哪里人?反映什么事情?”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室6号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正在仔细询问。他告诉记者,随着逐级上访新规的实施,很多上访事项不再属于国家信访局受理范围,“通常我首先会劝他们逐级上访,回家乡解决问题”。
长期以来,上访群众认为“官越大,越能解决问题”,选择进京上访。实际上,即便国家信访局受理了,可能还是需要地方协助了解情况。同时,为降低群众信访成本,2014年5月1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正式实施,规定“遇到问题应首先在地方反映”。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介绍,截至去年12月31日,信访秩序明显好转,其中群众到国家信访局来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24.9%和36%。但是问题来了,有些进京上访不再被受理了,地方的依法履职该如何保障?
“依法逐级上访,坚决不开口子。”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司长姜苏莉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地方不愿接或者接不住的情况,我们正在着力健全工作制度规范,通过问题通报、案件督办等办法,压实地方责任。”
调研式接谈是压实地方责任的又一“杀手锏”。506号接谈员介绍说:“如果在窗口登记中发现之前地方政府部门办理程序上有瑕疵的,上访群众就会被安排到接谈室,进一步了解情况,问题一聊便知。”
记者还了解到,初次信访、国家信访局重点关注的案例,也属于调研式接谈范围。“接谈不等于受理,但这有利于了解最新的社情民意,有利于从政策角度对各级政府的为民解忧提供意见建议。”506号接谈员说。
从“石沉大海”到可查可评,网上信访更阳光
话说回来,无论是哪级政府部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根本目的是“事要解决”。但以往很多时候,问题反映登记后,可能就“石沉大海”,根本不知道是否办理了、办理进度如何。
为此,国家信访局着力打造“阳光信访”。2013年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内容,2015年1月1日起,网上信访开始使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无论是什么诉求、意见,上访群众只需登录国家信访局官方网站并且注册账号,就可以随时反映了。
与此同时,群众反映的任何问题,都会按照属地原则出现在对应工作人员的系统终端上。目前,为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已经配备了6个处室的人员力量。据工作人员宋阳介绍,检查是否重复反映,进行内容分类,确定信访目的,信访事项的概况整理;最后选择转送、交办、督办等办理方式……群众可以上网实时跟进每一步操作,并且最终进行满意度评价。
阳光是最好的监督。据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副主任金艳丽介绍,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国家信访局向地方转送、交办的投诉事项按期办结率达68.5%,比之前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
成效越明显,百姓越欢迎。“2014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中,来信(件次)占比25.8%,来访量(批次)占比35.1%,网上信访占比39.1%,网上信访量分别超过了来信、来访量。”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范小毛说。
传统业务不丢,来信或能和总书记“碰面”
采访中,记者还观察到一些有趣的细节:不同于其他机关单位办公室,国家信访局4楼的一间办公室里,满地都是信件,几个戴口罩的工作人员正紧锣密鼓地拆封、装订信件,再按照地区和收信人进行分类存放。
“这些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近年来群众来信量一直呈现平稳状态,日均来信量约为2000封,高峰时达到4000封。为了做好这份庞杂的工作,办信司设有8个处,现有编制70人,按照属地原则予以办理。”据国家信访局办信司办信二处副处长孔德宏说。
记者了解到,来信办理虽然属于传统业务,但具有极强的组织纪律性。对于来信中提到的重要意见建议,工作人员通常会将其编进《信访摘报》等内部刊物进行上报,部分信件经过层层筛选后有望与总书记和总理“碰面”。
事事要解决,件件有回音。为从根本上解决信访事项,国家信访局大力推进法治信访建设,通过信访条例、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意见、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行为。
同时,国家信访局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对信访事项的实地督查,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和统一实施。
“2013年8月以来,先后分5批次组成18个督查组对19个省份95个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最近这次我们还邀请媒体记者全程参与,起到了对地方工作和督查工作的双重监督作用。”国家信访局督查室副主任章晓可说。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