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任卫东、李舒、闫祥岭)为破解基层专职纪检干部角色尴尬、监督软弱的“困局”,自2014年9月以来,北京市昌平区纪委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突破,建立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联合履职”工作模式,有效盘活了基层纪检监察“一盘大棋”。用昌平区委书记侯君舒的话说:“几个月来,‘联合履职’激活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热情和资源,调动了他们的智慧和能力。”
“我们成了‘抹布"—基层纪检工作长期存“困局”
“中纪委提出‘回归主业’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之前,我们基层纪检干部几乎成了到处胡噜的‘抹布’。”昌平区阳坊镇纪委书记齐建波告诉记者,他从事纪检工作10多年,却主要是分管工青妇,参与城管执法,甚至指挥村镇拆迁,“可以说啥工作都干,就是不干纪检本职。”
昌平区纪委副书记王海津说,区纪委机关力量也很单薄,负责干部监督和案件查办的各只有一个处室,每个处室仅三四人,要监督200多万人口大区的8000多名党员干部,很多时候力不从心。
他说:“以前获得举报线索,基本是由区纪委批转至乡镇或部门单位,由各单位自行查处上报,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查无此事。”
“乡里乡亲都是熟人,处理干部得罪人,不好下手。这是不愿干、不想干。”昌平区发展改革委纪检书记万会英说,“基层单位专职纪检干部,力量小、能力弱,想办案也办不了,只能查无此事。这是不能干。”
“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甚至10多年没有查过1个案子。”昌平区纪委副书记瓮民说,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被边缘化,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干”。
推行4个月 全年结案数翻倍
针对“困局”,北京市昌平区委、区纪委打破部门区域分割,立足现有人员,整合现有资源,不增加机构与人员编制,不增加经费,建立了“区纪委牵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参与、上下联动联合履职”的新工作模式。
昌平区纪委书记张晓兰介绍,昌平区纪委综合调配全区各部门的101位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联合监督、联合调查和联合工作小组。同时实施“一事一授权、一案一授权”,区纪委统筹安排各联合小组代表区纪委异地监督执纪、查办案件。
“这样就改变了以前没人办案,‘查无此事’的情况,异地监督也放开了手脚。”张晓兰说,“举报线索交给你,你查不出来,就换一个组去查,如果其他组查出问题来,那么你就会被追责。这样谁都不敢马虎,谁都不敢讲人情了。”
“联合履职”开展不久,一起反映小汤山镇社保所副所长贪污的信访举报被授权给调查五组进行调查。调查五组组长、昌平区旅游委纪检组长王宇红说:“一开始没有经验,心里发憷。但调查组成员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用了1个月的时间,将这起伪造签字贪污专项经费10多万元的案件调查清楚,并移交司法机关。”
昌平区委书记侯君舒说,机制改革效果立竿见影。2014年昌平区纪委立案80起、结案80起,其中中央纪委直接曝光的已有7起,远远超过前年的21起。结案率是北京市区县纪检监察系统最高的。
“一项来自基层的有益创新和尝试”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联合履职”变“单兵作战”为“集团协作”,保证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并培养了人才,强化基层监督能力。尤为关键的是,激发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为基层纪委监督责任落地夯实了基础。
“执纪办案的力量有了保证。”昌平区住建委纪工委书记贾志俭告诉记者,纪检干部现在可以在区纪委统一调配下,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协同工作,客观上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昌平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徐大生说,授权和异地监督改变了传统条块分割的工作方式,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放开手脚,大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昌平区不少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联合履职”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和自豪感,“能够代表上级纪委参与案件查办和监督工作,感觉腰杆更硬了,干工作更有劲”。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联合履职”制度解决了基层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谁负责”等诸多实际问题,是一项来自基层的有益创新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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